2019-12-12 07:31 | 來源:新浪財經 | 作者:俠名 | [科創(chuàng)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除了在審核開了后門,2018年9月以來在后續(xù)的運營中,蘇寧云商集團服務商監(jiān)管人員蘇寧劉某2幫助南京利星眾公司處理超量客戶投訴,以此方法來保持該公司擁有蘇某云商集團服務商授權資質。
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蘇寧云商集團產品眾籌部副經理及下屬在客戶審核過程中,收受好處費。除此之外,蘇寧云商集團的服務商監(jiān)管人員幫助企業(yè)處理超量客戶投訴,以保留企業(yè)獲得的授權資質。3人共計收受好處費40余萬元。
根據判決書顯示,蘇寧云商集團產品眾籌部副經理王某及其下屬巫某主要負責蘇寧易購(9.950, 0.02, 0.20%)線上眾籌業(yè)務的招商和運營工作。2018年3月以來,在引入商戶時,兩人放松了對南京利星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審核標準。
隨后,巫某在王某授意下,辦理了銀行賬戶用于收取南京利星眾公司的好處費。兩人分別于2018年4月27日收取2.5萬元、5月29日收取6萬元、7月10日收取6萬元,共計14.5萬元,每次收到后均與王某平分。王某還于2017年11月27日通過支付寶收取南京利星眾公司實控人谷某轉賬1萬元,于2018年2月12日通過微信收取姜某轉賬3000元。
除了在審核開了后門,2018年9月以來在后續(xù)的運營中,蘇寧云商集團服務商監(jiān)管人員蘇寧劉某2幫助南京利星眾公司處理超量客戶投訴,以此方法來保持該公司擁有蘇某云商集團服務商授權資質。
在此過程中,谷某多次通過給現(xiàn)金、轉賬等方式給予劉某2好處費。2018年9月底,劉某二收取谷某現(xiàn)金5000元;2018年11月,劉某2收取谷某現(xiàn)金2萬元;2018年12月,劉某2通過其朋友銀行卡收取谷某轉賬12萬元;2018年12月20日、24日,劉某2通過他人銀行卡分別收取谷某轉賬3.6萬元、1.8萬元;2019年1月,劉某2又通過朋友支付寶收取谷某轉賬5萬元,后轉至其妹妹支付寶賬戶中。
2019年3月19日,蘇寧易購集團監(jiān)察部向公安機關報案稱3人在蘇某易購線上眾籌業(yè)務中收受他人好處費;公安機關于次日立案,并電話通知3人。當日,王某、巫某至公安機關投案;3月28日,劉某2至公安機關投案。3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并分別退出9.55萬元、7.5萬元、30.8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2、王某伙同巫某身為公司、企業(yè)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應依法予以懲處。王某、巫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積極參與、各有分工,不宜區(qū)分主從犯;但王某作為巫某的上級,地位和作用略大于后者,量刑時酌情予以區(qū)分,依法判決如下:判處劉某2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判處巫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扣押的贓款40.7萬元予以沒收,余款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 恢恢)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電鰻快報》
熱門
信息產業(yè)部備案/許可證編號: 京ICP備17002173號-2 電鰻快報2013-2020 www.shhai01.com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