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09:15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章被搶矛頭直指控股股東
12月13日晚間,ST圍海發布公告稱公司公章等重要辦公資料遭控股股東圍海控股相關人員搶奪,頓時引起市場熱議。12月15日下午,圍海控股首次召開媒體溝通會回應此事,卻給出了一個不同的版本,引發各大媒體爭相報道,而12月16日晚間,ST圍海一則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讓雙方矛盾再一次升級。
事實上,自11月中旬圍海控股提出罷免現任管理層以來,雙方的矛盾便愈演愈烈,ST圍海股價亦持續下跌,公司12月16日收盤價2.97元/股,跌幅為2.94%。12月24日,公司將召開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罷免相關董事、監事議案,現任管理層被罷免似乎已成定局,誰曾想又出現公章失控的“奇葩”事件,讓后續事件的發展愈發撲朔迷離。
公章被搶 矛頭直指控股股東
據ST圍海公告顯示,2019年12月13日上午9:45左右,圍海控股董事長助理馮婷婷、另一名擬任董事黃曉云以及一名身份不明人員一起進入圍海大廈5樓公司財務總監胡壽勝的辦公室。以“為了公司順利發展,減輕財務總監個人壓力”為理由,要求胡壽勝將公司財務專用章、財務部門章及公司所有網銀U盾移交給他們。
隨后馮婷婷與黃曉云兩人一起將財務總監抽屜里的東西拿清,強行帶走,并留下身份不明人員限制胡壽勝的人身自由。公司隨后獲悉具體情況報警。11點前馮婷婷在原董事長馮全宏的協調下僅歸還了胡壽勝的個人資料。
12月13日14:30左右,在圍海大廈7樓行政部,馮婷婷拿一份浙圍股浙圍控聯[2019]1號文件《圍海股份與圍海控股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紀要》,以會議紀要中公章不清晰名義需要核對公章為由,要求印章保管員劉芳在白紙上蓋章用印以用于對比公章的真偽,隨即拿走公章。
之后,馮婷婷跟劉芳說,會和行政部的分管副總汪衛軍匯報此事,以后公司的用印需經過流程審批后到控股董事長辦公室辦理,并在七樓會議室要求劉芳填寫移交清單雙方簽字。期間,劉芳想向分管副總汪衛軍匯報此事,但因門口有不明人員看管,限制劉芳的人身自由。等劉芳脫身后,向分管領導匯報,公司再次報警。
對于上述情況,ST圍海在公告中指出,截至公告披露時,馮婷婷等人尚未歸還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所有網銀U盾(復核U盾)等重要辦公資料。公司已經向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報案。公告同時表示,在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失控期間,任何人使用該公章、財務專用章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任何書面文件,公司將不予承認。
相關印章交接事項協商一致
在12月15日圍海控股的媒體溝通會上,關于ST圍海公司公章被強行拿走,圍海控股集團、ST圍海實際控制人馮全宏表示:“ST圍海相關印章等物品的交接,是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不是任何個人單方采取暴力搶奪或實施非法行為的結果,更不存在限制相關人員人身自由。”
據圍海控股方描述,12月6日,寧波高新區管委會主持召開了ST圍海相關股東聯席會議,明確提出了“維穩工作的原則與機制”,其中包括對公司的回籠資金要專款專用,優先用于農民工工資、員工工資、施工項目的流動資金等。
12月12日,ST圍海收到回籠資金2.3億元,但雙方對這筆錢的使用及支付存在分歧。“現任董事長仲成榮要求財務優先劃撥1.1億元到其指定賬戶,優先償付其單方款項,而這一做法明顯與聯席會議關于回籠資金專款專用規定不符。”馮全宏如是說道。
ST圍海公司財務總監感覺到工作壓力,為此,12月12日下午及12月13日上午,其主動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
在此情況下,12月13日上午,圍海控股委派馮婷婷等作為代表與公司財務總監按約定進行了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等物品的交接。在交接清單簽署后,圍海控股公司就資金賬戶共管行為事后向寧波市高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寧波證監局進行了匯報。
此外,黃曉云也表示:“從未參與在前述兩次資料交接過程,對事件過程完全不知情。”并且其已向公司董事會去函,同時抄送寧波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公開公告,對其道歉,消除對其不利影響。
然而,12月16日晚間,ST圍海再次發表公告稱,確認公司無任何組織和個人授權財務總監“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也不存在“是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并表示希望以相關權力機關的調查結果為準。
大股東指控管理層問題
12月15日的媒體溝通會上,馮全宏除了對上市公司公告進行澄清聲明外,還指出了現任管理層的諸多問題。他表示:“在控股股東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后,近期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人員做出了一系列不正當行為,直接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馮全宏稱,ST圍海現任董事長仲成榮,董事、總經理陳暉未經過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同意,于今年12月份安排上市公司與管理層簽署《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未進行董事會表決,也并未對協議內容進行詳細披露。有設置“高管黃金降落傘”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嫌,為上市公司運營制造障礙。
圍海控股方還指稱現任董事會與總經理已形成內部人控制。“最明顯的表現之一是依靠恐嚇和強迫的手段,例如11月18日要求現任管理層簽署《告知函》并通過上市公司公告,在《告知函》中,總經理聲明攜全體高級管理人員與第六屆董事會共進退。此外,公司也未能盡到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的義務。”馮全宏稱。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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