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01:5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李笑笑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財經》注意到,2018年年報中申科股份營收與凈利出現明顯下滑。2018年年報顯示,申科股份營收為1.62億元,同比下降7.0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06.49萬元,...
《電鰻財經》文/李笑笑
近日,有報道稱,申科滑動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科股份”)已與股民和解,股民可快速獲賠。但《電鰻財經》注意到,申科股份2019年業績持續下滑風險仍未解除,公司雖拋出出售房產補充流動資金方案,但具體實施效果尚有待檢驗。
事件回放
2018年1月25日,申科股份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告顯示,2015 年 9 月 12 日至 12 月 15 日期間,申科股份實際控制人何全波、何建東與嚴某國簽署了關于申科股份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的系列協議,每份股權轉讓協議涉及轉讓股份均超過5%,內容均涉及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或控制公司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屬于《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八項所述“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任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何全波及時任實際控制人、總經理何建東簽署上述協議后,申科股份應立即披露相關事項,但除 12 月 15 日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外,申科股份均未按規定予以披露。申科股份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違法行為。上市公司時任董事長何全波、時任總經理何建東、董事會秘書陳蘭燕,對申科股份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負有直接責任,是對申科股份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何全波、何建東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隱瞞其持有股份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浙江證監局決定: 一、對申科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 萬元罰款。 二、對何全波、何建東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 90 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 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 30 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 60 萬元。三、對陳蘭燕給予警告,并處以 10 萬元罰款。
據《電鰻財經》了解,申科股份已經與前期起訴股民達成和解,在2015年9月12日到2016年9月6日之間買入,并在2016年9月6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投資者可提起索賠。股民可通過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由律師為股民計算損失并準備起訴材料。
業績下降趨勢或延續 變賣房產補充流動資金
《電鰻財經》注意到,2018年年報中申科股份營收與凈利出現明顯下滑。2018年年報顯示,申科股份營收為1.62億元,同比下降7.0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06.49萬元,同比下降24.90%。
2019年10月25日,申科股份發布2019年三季度報告,報告顯示,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9068.60萬元,同比下降15.7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41.23萬元,同比下降787.25%。此外,公司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1519.23萬元,同比下降14.86%。
由此,可見申科股份的業績下降趨勢有所延續,2019年三季報中不僅營收與凈利雙降,公司經營現金凈流量也出現明顯下滑。
2020年1月16日,申科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擬將名下持有的位于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宏濟街 96 號 1 單元 3 層 1 號房產以人民幣 210 萬元的價格進行對外出售。公告指出,本次出售房產所得款項將用于補充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公司對外出售房產用于盤活公司閑置資產,有效回籠資金,提高資產運營效率,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目前,申科股份尚未公布2019年年報,但公司三季報的表現大幅增加了業績持續下滑的風險,公司此次變賣房產的實際效果也有待驗證,《電鰻財經》將對申科股份的業績表現以及投資者相關索賠訴訟進展情況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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