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09:37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韓遠飛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或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法院裁定批準,或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將裁定終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產。...
2月19日晚,天廣中茂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月18日收到債權人鄭州蘊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鄭州蘊禮)通知,鄭州蘊禮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為由,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天廣中茂進行重整。
此次鄭州蘊禮提請重整的原因,在于天廣中茂一筆157萬元的債券無法清償。2018年4月11日,鄭州蘊禮認購了天廣中茂發行的3萬張公司債券,其中1.5萬張進行了對外轉讓。2019年9月10日,鄭州蘊禮向天廣中茂申請回售剩余的1.5萬張債券,最遲應于2019 年10月26日向申請人支付債券本息157.5萬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只支付了債券利息6375元,余款156.86萬元至今尚未支付。
天廣中茂稱,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對鄭州蘊禮申請公司重整事項的裁定書。該債權人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對于此次申請重整的影響,天廣中茂首先提示了風險。公司表示,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或重整計劃草案不能獲得法院裁定批準,或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將裁定終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產。
但天廣中茂也表達了對重整的期待。公司表示,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機與風險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重整程序以挽救債務人企業、保留債務人法人主體資格和恢復持續盈利能力為目標。如果能通過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債務風險,公司將重新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天廣中茂稱,在法院受理審查案件期間,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對公司的重整可行性進行研究和論證。若法院裁定公司進入重整,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在平衡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積極與各方共同論證解決債務問題的方案,同時將積極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實現重整工作的順利推進。
進入2020年,天廣中茂頻頻爆雷。今年1月14日晚,天廣中茂發布業績預告,預計2019年度虧損21.58億元至30.47億元。而在此前的2019年三季報中,天廣中茂預計2019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動區間為虧損1.81億元至3.16億元。
隨后,在2月12日回復問詢函中,天廣中茂又爆出大股東違規擔保的情形。其大股東邱茂國曾以上市公司子公司中茂園林及中茂生物的名義簽署《保證合同》,為其個人債務提供擔保,且擔保行為未經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等權力機構審議,也未執行中茂園林、中茂生物相關決策審批程序。
此外,天廣中茂的股票目前還存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和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的風險。重整能否救天廣中茂于水火?還需拭目以待。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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