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7:5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重要內容提示:?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法院已受理?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涉案金額:11,834,818.86元?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
證券代碼:600112 股票簡稱:ST 天成 公告編號:臨 2020—009 貴州長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涉及中小投資者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額:11,834,818.86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該訴訟預計會對公司利潤產生負面影響。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暫時無法判斷該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一、訴訟的基本情況 貴州長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或“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收到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涉及80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1,834,818.86元。上述案件均由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基本情況如下: 1、訴訟當事人: 原告:80名當事人 被告:貴州長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訴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合計11,834,818.86元; (2)判令被告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 3、主要事實與理由: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112號),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有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詳見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貴州長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73)。 80名原告以公司應承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為由,分別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訴訟的進展情況 上述80起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1,834,818.86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將于2020年3月23日開庭。 三、訴訟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該訴訟預計會對公司利潤產生負面影響。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暫時無法判斷該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會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訴訟事宜,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貴州長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3 月 3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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