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10:1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張凌云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2020年4月30日,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獐子島”或“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稱,公司董事羅偉新、監事鄒德志因年報提供時間晚,無法短時間內確認相關經...
《電鰻快報》文/張凌云
2020 年 4 月 30 日,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獐子島”或“公司”)披露《2019 年年度報告》稱,公司董事羅偉新、監事鄒德志因年報提供時間晚,無法短時間內確認相關經營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因此無法保證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此高度關注,要求公司及相關董事、監事對以下事項進行進一步說明:
1、請補充說明你公司向董監高提供 2019 年年度報告的時間,說 明你公司是否已為董監高審核年報預留了充分的時間,是否符合你公 司董事會、監事會等議事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董事羅偉新、監事鄒德志以時間不足為由做出無法保證 2019 年年報真實、準確、完整的聲明。 (1)請上述董事、監事說明其是否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是否存 在為免責而聲稱無法保證定期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的情形,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6.5 條規定的情形,并提出客觀證據。 (2)公司披露年報及相關文件至今已有兩個交易日,請上述董事、 監事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 2019 年年報及相關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全面核查,并對其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發表明確意見,如否,請說明具體事項及相關影響。
3、你公司認為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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