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09:1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公司、佳萬通、新科佳都、華佳軟件及中信建投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署的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證券代碼:600728 證券簡稱:佳都科技 公告編號:2020-06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保薦機構后重新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 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8]1970 號文核準,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以下簡稱“可轉債”)874.723 萬張,每張面值 100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74,723,000.00 元,扣除保薦承銷費用 8,747,230.00 元后,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匯入公司 設立的可轉債募集資金專戶。上述到位資金再扣除律師、會計師、資信評級、信息披露及發行手續費等其他發行費用合計 4,686,500.00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861,289,270.00 元。上述募集資金到賬情況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天職業字[2018]23496 號)。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公司及子公司梅州市佳萬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萬通”)、子公司 廣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科佳都”)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在廣州 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富力中心支行、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及廣發證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及子公司廣州 華佳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佳軟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在廣州與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及廣發證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 方監管協議》。詳見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31 日分別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01、2019-077)。 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1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三次臨時會議、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相關議案,并聘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擔任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保薦機構,同時,公司與廣發證券終止了可轉債的保薦協議,廣發證券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將由中信建投承接,剩余持續督導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詳見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關于更換保薦機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6)。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佳萬通、新科佳都、 華佳軟件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富力中心支行、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及中信建投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資金在專項賬戶中的存放情況如下: 募集資金專戶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金額(元)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 佳都新太科技 3602004429200327444 14,579,783.74 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 120914824810888 11,435,485.84 廣州富力中心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新科佳都 800217361902366 3,674,291.91 吉祥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 673071078819 31,035,074.88 廣州東山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 廣州華佳軟件 3602004429200454492 0 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 有限公司
三、《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佳萬通、新科佳都、華佳軟件及中信建投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署的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銀行一: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1) 甲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視為本協議的甲方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360200442920032744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專戶余額為 14,579,783.74 元。 該專戶僅用于甲方 城市視覺感知系統及智能終端項目 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資金專戶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將專戶內的部分資金以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應將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項的具體金額、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時通知丙方。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不得設定質押、不可轉讓。甲方不得從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直接支取資金。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 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王萬里、趙龍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7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 12 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 5000 萬元且達到發 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 20%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郵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甲方對丙方保薦代表人的授權由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繼受享有。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或業務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三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并銷戶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銀行一: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2) 甲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華佳軟件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視為本協議的甲方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白云路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360200442920045449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專戶余額為 0 元。該專 戶僅用于甲方 軌道交通大數據平臺及智能裝備項目 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資金專戶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將專戶內的部分資金以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應將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項的具體金額、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時通知丙方。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不得設定質押、不可轉讓。甲方不得從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直接支取資金。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王萬里、 趙龍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 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7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郵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甲方對丙方保薦代表人的授權由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繼受享有。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或業務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三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并銷戶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銀行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富力中心支行 甲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視為本協議的甲方 乙方: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富力中心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120914824810888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專戶余額為 11,435,485.84 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 城市視覺感知系統及智能終端項目 募集資金投向 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資金專戶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將專戶內的部分資金以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應將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項的具體金額、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時通知丙方。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不得設定質押、不可轉讓。甲方不得從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直接支取資金。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王萬里、 趙龍 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 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7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郵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甲方對丙方保薦代表人的授權由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繼受享有。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三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并銷戶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銀行三: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 甲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視為本協議的甲方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 規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67307107881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專戶余額為 31,035,074.88 元。 該專戶僅用于甲方 軌道交通大數據平臺及智能裝備項目 募集資金投向項 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資金專戶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將專戶內的部分資金以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應將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項的具體金額、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時通知丙方。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不得設定質押、不可轉讓。甲方不得從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直接支取資金。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王萬里、 趙龍 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 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7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郵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甲方對丙方保薦代表人的授權由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繼受享有。 八、因乙方的過錯導致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三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并銷戶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銀行四: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支行 甲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佳萬通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視為本協議的甲方 乙方: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祥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80021736190236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專戶余額為 3,674,291.91 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 軌道交通大數據平臺及智能裝備項目 募集資金投 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資金專戶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將專戶內的部分資金以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應將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項的具體金額、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時通知丙方。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不得設定質押、不可轉讓。甲方不得從上述存單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項直接支取資金。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 王萬里、 趙龍 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 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7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甲方 應當及時以傳真/郵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時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甲方對丙方保薦代表人的授權由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繼受享有。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或三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協議并銷戶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四、備查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與中信建投、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簽署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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