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6 09:35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胡雨 | [要聞]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處罰原因看,未全面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債券承銷等相關業務違規、從業人員違規交易股票、相關主體未勤勉盡責等問題較突出。不少從業者個人遭到監管部門重罰,...
面對券業時有發生的違規行為,2020年上半年,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強監管態勢。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累計向券商及相關涉事主體開出69張罰單,涉及券商超過40家。
從處罰原因看,未全面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債券承銷等相關業務違規、從業人員違規交易股票、相關主體未勤勉盡責等問題較突出。不少從業者個人遭到監管部門重罰,上半年不乏出現限薪或收到百萬元罰單的情形。
業務違規暴露內控缺陷
6月30日,證監會一次性開出7張罰單,對萬和證券、中郵證券、華寶證券等6家券商及一名相關負責人予以處罰,涉及問題包括故意規避監管要求、業務崗位未有效隔離、信息系統建設不完善、債券業務違規等,相關主體被證監會采取責令整改、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監管措施。
從處罰原因看,上半年券商較突出問題包括未全面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債券承銷等相關業務違規、相關主體未勤勉盡責等,暴露出部分券商在內部控制上的缺陷。例如,湘財證券哈爾濱中山路證券營業部曾被黑龍江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因被發現存在未能在合格投資者適當性評估過程中對客戶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的合規性、準確性進行審慎評估和審核等行為;華福證券作為盛運環保發行公司債的承銷機構,因對發行人對外擔保信息披露準確性督促不到位,被安徽證監局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東海證券今年以來被監管層處罰次數較多,原因均與公司資管業務相關。2月26日江蘇證監局連開三張罰單,指出東海證券在資管業務展業過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風險控制制度和合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
一些頭部券商今年以來也屢遭處罰。3月21日,上海證監局公告,中信證券上海分公司一員工因向客戶推薦非公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且參與了部分產品的銷售過程,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4月16日、6月5日,中信證券北京紫竹院路證券營業部及華南公司分別被當地證監局采取限期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均被指內控不完善。
重罰震懾從業者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上半年有超過30名券商從業人員被監管層處罰,違規為客戶提供融資便利、代客炒股、對投資者作出產品盈虧承諾等問題較為集中,多數從業者被監管層約見談話或出具警示函,也有違規較嚴重者被采取“限薪”措施,或開出高達百萬元罰單。
6月11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對張志名采取責令限制高管人員權利等措施的決定》,經查,首創證券存在對債券交易管控不足、對交易對手方等要素的管理流于形式、尚未建立現券交易的交易對手白名單及額度管理制度等違規行為,公司分管固定收益事業部高管兼部門負責人張志名被證監會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管措施,并責令公司限制張志名所享有的領取2019年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且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
4月3日,證監會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時任申萬宏源證券衢州縣西街營業部副總經理羅蓓在任職期間通過實際控制“羅某”證券賬戶進行股票買賣,依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羅蓓違法所得164.51萬元,并處以164.5萬元罰款;4月24日,江西證監局對時任海通證券上饒中山西路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張甜采取合計罰沒207.57萬元的監管措施,因其存在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以及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違規行為。
部分從業人員被監管層直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一定時間內其不得擔任公司董監高等職務。劉宇清因在擔任恒泰證券北京廣安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違規為客戶之間的融資以及出借證券賬戶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被北京證監局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行政監管措施,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天眼查數據顯示,在上述罰單公布后,恒泰證券北京廣安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已從劉宇清變更為該營業部法人劉喆。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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