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7 08:34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監事會意見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及其摘要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調整后的...
證券代碼:688180 證券簡稱:君實生物 公告編號:臨 2020-043 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 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
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及第二屆 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2020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 (二)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非執行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0-028),根據公司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托,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淳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2020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 A 股股 東征集投票權。 (三)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在公司內部對本次擬激 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計 10 天,公司員工可向公司監事會 提出意見。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 議。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公告編號:臨 2020-031)。 (四)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開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 年 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類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獲得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類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 告編號:臨 2020-036)。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與激勵對象在《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 6 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臨 2020-037)。 (五)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二 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前述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二、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事由及調整結果 71 名激勵對象因離職失去激勵資格或因其他原因自愿放棄激勵資格,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及擬授予數量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人數由 2,004 人調整為 1,93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 2,858.95 萬股調整為 2,851.90 萬股,預留部分數量由 714.70 萬股調整為 712.90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總數由 3,573.65 萬股調整為 3,564.80 萬股。 本次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屬于經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 年第 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類別股東大會批準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除上述調整內容外,本激勵計劃其他內容與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2020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類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的內容一致。 根據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年第二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本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非執行董事意見 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對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及其摘要的相關規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調整后的激勵對象不存在禁止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調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 年第二次 A 股類別股東大會及 2020 年第二 次 H 股類別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調整的程序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人數由 2,004 人調整為 1,933 人,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 2,858.95 萬股調整為 2,851.90 萬股,預留部分數量由 714.70 萬股調整為 712.90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總數由 3,573.65 萬股調整為 3,564.80 萬股。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及其摘要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 情形。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及其摘要等相關文件所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本次調整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人數由 2,004 人調整為 1,93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數量由 2,858.95 萬股調整為 2,851.90 萬股,預留部分數量由 714.70 萬股調整為 712.90 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總數由 3,573.65 萬股調整為 3,564.80 萬股。 六、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認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價格、授予對象、授予數量等的確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調整和授予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 4 號——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的情形。
七、律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本次調整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對象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公司實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君實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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