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09:47 | 來源:證券日報網(wǎng)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目前,未披露2021年年報的9家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于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意見不一致、審計工作進度不達預期等原因而導致的年報“難產(chǎn)”。...
距離年報法定披露截止日期4月30日已過月余,仍有一些上市公司以審計方面相關理由而遲遲不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東方財富Choice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6月16日,仍有9家公司未能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其中,退市濟堂、退市環(huán)球、邦訊退三家公司已處于退市整理期中。
多位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及市場人士表示,年報“難產(chǎn)”或存在多種合理理由,但因審計機構問題而遲遲不披露,也傳遞出了監(jiān)管力度加強,看門人盡職履責的信號。
“審計難”成年報“難產(chǎn)”主因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公告發(fā)現(xiàn),目前,未披露2021年年報的9家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于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意見不一致、審計工作進度不達預期等原因而導致的年報“難產(chǎn)”。
根據(jù)交易所相關規(guī)定,如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財報,且公司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的,交易所會對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目前,除退市濟堂、退市環(huán)球、邦訊退三家公司處于退市整理期外,其余6家未披露2021年年報的上市公司均處于停牌狀態(tài)。
其中,退市濟堂、退市環(huán)球和邦訊退三家上市公司主要面臨“審計難”這一問題。4月29日晚間,退市環(huán)球發(fā)公告表示,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由于上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等影響,《審計報告》無法按期出具。
此外,援引公開信息得知,退市濟堂與深圳聯(lián)創(chuàng)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于2022年4月5日簽署審計業(yè)務約定書,鑒于簽約時間至法定報告日間隔較短,結合退市濟堂年報審計流程和工作量,年審會計師無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履行完審計程序。
而邦訊退也在公告中稱,因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財務報告。記者查閱公告發(fā)現(xiàn),公司與審計機構遲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事項為“受贈成都能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資產(chǎn)事宜的審計與評估和四川天府銀行三方債務轉移及債務豁免等事項”。
有不愿具名注冊會計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稱:“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會至少留一個月時間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從退市濟堂的情況來看,時間間隔確實較短。截至目前仍未披露年報,或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未達成一致意見。因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遲遲不披露年報,也屬于合理理由。”
在上述會計師看來,隨著監(jiān)管愈加嚴格,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看門人”的責任被壓實,審計機構也更加注重防范審計過程中的風險。因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往往也傳遞出了負面信號。
IPG中國首席經(jīng)濟學家柏文喜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上市公司自身的描述,大部分是由于疫情、在重大事項上與審計機構意見不一致、審計工作進度不達預期等原因,這在邏輯上也是成立的,但也不排除有公司因其他原因無法披露年報,以疫情、審計機構原因作為‘借口’。”
多家公司遭監(jiān)管立案調查
上述三家退市公司年報“難產(chǎn)”的同時,均收到了證監(jiān)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披露2021年年報,證監(jiān)會決定對上市公司立案。在全部未披露2021年年報的9家上市公司中,6家上市公司因年報“難產(chǎn)”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上市公司披露年報的法定時間為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即每年的4月30日之前,上市公司要將經(jīng)過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向公眾公開。”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記者介紹稱,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請延期并及時披露相關進展。即便如此,上市公司仍可能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并最終被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相關風險。
上市公司遲遲未披露2021年年報,又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投資者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未披露年報屬于經(jīng)營風險,這是投資風險的一部分,對于在這種風險下受損投資者如何救濟,目前法律行業(yè)還需要有更明確的指導意見。但是,如果有其他底層原因導致年報無法出爐并且底層原因涉及虛假陳述,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賠訴訟。”王智斌說道。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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