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5 14:01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8.59萬元、1,913.77萬元、3,556.13萬元、5,466.4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5,610.30萬元、9,864.41萬元...
7月7日,北方長龍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長龍”)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偉然、趙鑫。北方長龍擬于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發行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1,700萬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全部為發行新股,公司原股東在本次發行中不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低于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公司擬募集資金6.82億元,分別用于軍民融合復合材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985.91萬元、15,662.13萬元、25,985.92萬元、28,745.36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5,974.10萬元、15,655.93萬元、25,980.85萬元、28,745.27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494.99萬元、5,217.75萬元、9,316.14萬元、10,860.15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274.39萬元、5,750.07萬元、9,240.63萬元、10,521.07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8.59萬元、1,913.77萬元、3,556.13萬元、5,466.4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5,610.30萬元、9,864.41萬元、12,511.57萬元、16,589.67萬元。
經計算,公司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0.94、0.63、0.48、0.58,凈現比分別為-5.26、0.37、0.38、0.50。
公司員工人數2年減少49人。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員工人數分別為208人、322人、291人和273人,其中正式員工人數分別為91人、217人、291人和273人,勞務派遣人數分別為117人、105人、0人和0人。公司2019年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不符合《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規定的“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的規定。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應收賬款賬面金額分別為4,121.48萬元、5,686.41萬元、9,426.36萬元、15,905.9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8.85%、36.31%、36.27%、55.33%。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4,332.49萬元、4,588.10萬元、7,647.20萬元、12,284.97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票據賬面價值分別為1,848.00萬元、197.28萬元、3,450.03萬元、5,773.74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7.15%、1.00%、12.25%、15.52%。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金額分別為2,330.00萬元、5,598.73萬元、2,743.96萬元,系從2019年開始公司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將銀行承兌匯票由“應收票據”科目重分類至“應收款項融資”科目進行核算。
經計算,2021年公司應收款為24423.6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84.97%。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外協采購金額分別為3,726.68萬元、7,888.98萬元、6,627.44萬元、8,073.48萬元,占總采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84.65%、88.78%、70.62%、76.75%。
北方長龍軍車人機環系統內飾產品收入占比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軍車人機環系統內飾類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15,078.19萬元、24,443.40萬元、26,732.51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6.31%、94.08%、93.00%。
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回復意見顯示,北方長龍實際控制人2001年和2009年存在行賄犯罪情況。2007年7月17日,陳躍因犯行賄罪被懷化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于2007年12月17日刑滿釋放。2012年9月3日,陳躍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刑期為2011年7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于2012年9月20日刑滿釋放。
中國經濟網記者向北方長龍證券法務部發去采訪提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產品主要應用于軍事裝備領域 募資6.82億元
北方長龍專注于軍事裝備領域,主要從事以非金屬復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藝結構設計和應用技術為核心的軍用車輛配套裝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廣泛應用于電子信息、裝甲戰斗、裝甲保障等輪式、履帶車輛主戰裝備。公司發揮復合材料產品重量輕、強度高、耐腐蝕、耐老化、可設計性強等優勢,有效提升軍用車輛的機動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環境適應性。公司目前主要產品按照應用場景劃分為軍用車輛人機環系統內飾、彈藥裝備、軍用車輛輔助裝備、軍用車輛通信裝備。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陳躍,合計控制公司100%的表決權。其中,陳躍直接持有公司61.67%的股權,通過長龍投資、橫琴長龍分別間接控制公司33.33%、5.00%的表決權。
陳躍,1959年生,本科學歷,醫學專業,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自1999年5月創辦長龍投資以來,歷任長龍投資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現任長龍投資執行董事。自2003年1月華躍長龍設立以來,歷任華躍長龍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現任華躍長龍執行董事。自2010年3月長龍有限設立以來至2020年5月,歷任長龍有限執行董事、經理,自長龍有限整體變更設立為股份公司至今,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北方長龍擬于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發行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1,700萬股(不含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全部為發行新股,公司原股東在本次發行中不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低于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數量為準)。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偉然、趙鑫。
公司擬募集資金68,172.86萬元,其中50,172.86萬元用于軍民融合復合材料產業基地建設項目、18,00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報告期內,公司有一次股利分配:2019年10月10日,經長龍有限股東會審議通過,公司分配現金股利2,100.00萬元。
收現比、凈現比均較低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985.91萬元、15,662.13萬元、25,985.92萬元、28,745.36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5,974.10萬元、15,655.93萬元、25,980.85萬元、28,745.27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494.99萬元、5,217.75萬元、9,316.14萬元、10,860.15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274.39萬元、5,750.07萬元、9,240.63萬元、10,521.07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78.59萬元、1,913.77萬元、3,556.13萬元、5,466.4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5,610.30萬元、9,864.41萬元、12,511.57萬元、16,589.67萬元。
經計算,公司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0.94、0.63、0.48、0.58,凈現比分別為-5.26、0.37、0.38、0.50。
根據立信出具的審閱報告,公司2022年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516.67萬元,同比增長3.53%;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2,271.91萬元,同比增長14.93%;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2,261.02萬元,同比增長21.57%。
公司預計2022年1-6月營業收入為13,849.50萬元,同比增長4.25%;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5,504.56萬元,同比增長2.22%;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5,480.91萬元,同比增長4.51%。
員工人數2年減少49人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員工人數分別為208人、322人、291人和273人,其中正式員工人數分別為91人、217人、291人和273人,勞務派遣人數分別為117人、105人、0人和0人。
2019年末,公司勞務派遣用工比例分別為32.61%,經過整改,2020年7月起公司未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
公司2019年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不符合《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規定的“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的規定。上述勞務派遣用工情況,存在被勞動行政部門追究責任的風險,并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去年應收款2.44億元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應收賬款賬面金額分別為4,121.48萬元、5,686.41萬元、9,426.36萬元、15,905.9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8.85%、36.31%、36.27%、55.33%。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4,332.49萬元、4,588.10萬元、7,647.20萬元、12,284.97萬元。
2019年至2021年,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1.77、2.99、3.24、2.14,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均值分別為3.17、2.52、1.67。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金額分別為230.77萬元、375.16萬元、268.88萬元、276.18萬元。
公司稱應收賬款逾期客戶大部分在報告期內實現了期后回款或部分回款。上述客戶主要為國企、業務規模大、商業信用良好、與發行人合作時間長,不存在逾期應收賬款無法回款的情形,無需對其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票據賬面價值分別為1,848.00萬元、197.28萬元、3,450.03萬元、5,773.74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7.15%、1.00%、12.25%、15.52%。
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金額分別為2,330.00萬元、5,598.73萬元、2,743.96萬元,系從2019年開始公司根據新金融工具準則,將銀行承兌匯票由“應收票據”科目重分類至“應收款項融資”科目進行核算。
經計算,2021年公司應收款為24423.6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84.97%。
外協采購金額占比高
2018年至2021年,北方長龍外協采購金額分別為3,726.68萬元、7,888.98萬元、6,627.44萬元、8,073.48萬元,占總采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84.65%、88.78%、70.62%、76.75%。
軍品生產具有很強的計劃性,下游客戶及軍方對公司按期交付產品和產品質量有較為嚴格的要求。公司當前階段采用外協為主的生產模式,在生產過程的自主性、獨立性以及產品質量穩定性方面不能絕對控制。
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報告期內公司工序外協采購金額占采購總額的比例整體高于可比公司。
招股書解釋稱,主要系公司與可比公司的經營策略、發展階段、主要產品、資產實力和產能不同,公司外協比例較高的經營模式存在未來在競爭中可能處于不利地位的風險。
如果未來生產經營過程中外協生產的產品在質量、供貨及時性以及外協供應商本身的經營穩定性等方面發生較大變化,而公司在短期內又無法尋找到合適的替代供應商或募投項目建設不能按期達成相應生產能力,則將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一定影響;如果長期不能得以有效解決進而可能影響公司與軍品總裝企業之間建立的合作關系,從而對公司業務發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產品結構單一的風險
北方長龍軍車人機環系統內飾產品收入占比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軍車人機環系統內飾類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15,078.19萬元、24,443.40萬元、26,732.51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6.31%、94.08%、93.00%。
如果該類產品訂單大幅減少且公司其他類產品沒有擴大銷售,則會使公司的銷售收入受到巨大影響,因此存在產品結構單一的風險。
實控人兩次因行賄罪入獄
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北方長龍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第四輪審核問詢函》(審核函〔2022〕010361 號)顯示,北方長龍實際控制人歷史上存在 2 次行賄犯罪。
深交所要求北方長龍說明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歷史上兩次行賄事項的背景,是否涉及單位行賄、是否涉及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資金來源;發行人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運行是否有效,是否對報告期內發行人合規性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北方長龍及保薦機構在回復中表示,北方長龍實際控制人2001年和2009年存在行賄犯罪情況。
案件一:2007年7月17日,陳躍因犯行賄罪被懷化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于2007年12月17日刑滿釋放。經查閱判決文件,犯罪具體原因為:
2001 年 10 月 18 日,北京中鐵長龍機車車輛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中鐵長龍公司”,寧波中鐵長龍投資有限公司曾用名)與北亞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亞集團”)簽訂了一份《機車車輛訂購委托合同》,雙方約定由北亞集團委托北京中鐵長龍公司代辦訂購一批鐵路機車車輛設備,其中北京中鐵長龍公司負責與客車生產廠家進行商務、技術談判及車輛的監造和售后服務,并約定貨款由北亞集團交付北京中鐵長龍公司轉給客車生產廠家,北亞集團按購車總價款的 3‰付代辦費給北京中鐵長龍公司。
在陳躍的聯絡、溝通下,2002 年 9 月、10 月,北亞集團先后與長春軌道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春客車公司”)和南車四方機車廠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車四方公司”)簽訂了《北亞集團 25G 型客車購銷合同》,共購置客車 410 輛。在協助北亞集團經辦上述購車業務中,陳躍投資設立的北京中鐵長龍公司、固安縣中鐵長龍交通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長龍”)承攬了北亞集團訂購的這批客車內裝飾材料供應業務。
在上述合同履行過程中,北亞集團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購車預付款,客車生產廠家以此為由拒絕給付北京中鐵長龍公司、固安長龍的客車內裝飾材料貨款。為促使北亞集團能及時支付購車款并與北亞集團繼續保持良好的業務聯系,2002 年 9 月,陳躍從固安長龍借款及其個人資金中湊足 50 萬元,于 2002 年 10 月至 11 月間的一天來到北京中紡大廈三樓北亞集團劉**的辦公室,將現金 50 萬元送給劉**。2002 年 12 月,北亞集團通過北京中鐵長龍公司分別支付長春客車公司 4,000 萬元、南車四方公司 3,000 萬元購車預付款。2002 年底,南車四方公司、長春客車公司分別匯入 1,100 萬元、900 萬元貨款給固安長龍。2002 年 12 月 31 日,北亞集團電匯給固安長龍代理費 130.50 萬元。
經審理,懷化鐵路運輸法院認為,對于經濟往來中以行賄論處的行為是否構罪,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二款并沒有明文規定必須以行為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為構成要件,因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 年修訂)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陳躍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06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07 年 12 月 17 日止。)
綜上,根據案件一的背景及懷化鐵路運輸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案件一不涉及單位行賄,不涉及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資金來源為固安長龍借款及陳躍個人資金。
案件二:2012年9月3日,陳躍因犯單位行賄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刑期為2011年7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于2012年9月20日刑滿釋放。經查閱判決文件,犯罪具體原因為:
北京中鐵長龍新型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北京華躍長龍電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躍長龍”)在從事鐵路客車內飾等業務的生產、銷售過程中為獲取鐵路客車零部件生產業務,于 2008 年至 2010 年間,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躍決定,給予鐵道部客車處原處長劉**好處費 20 萬元以及奧運鳥巢貴金屬擺件 1 個(物品經鑒定價值 2.45 萬元)。同時,陳躍于 2009 年間,為上述目的,給予鐵道部運輸局原局長張**100 萬元,但對方未予收受。
經審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認為華躍長龍在從事鐵路客車內飾業務的生產、銷售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賄賂,情節嚴重;陳躍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由其決定并具體實施行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 年修訂)第三百九十三條等相關規定,判決華躍長龍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 100 萬元;判決陳躍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1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20 日止)。
綜上,根據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案件二中華躍長龍、陳躍存在單位行賄罪,涉及為華躍長龍鐵路客車內飾業務的生產、銷售過程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資金來源為華躍長龍。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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