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0 16:47 | 來源:經濟參考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雨中情在股改完成后曾進行兩次增資。2020年12月,雨中情首次增資,注冊資本由14000萬元增加至14580萬元,股本由14000萬股增加至14580萬股。新增580萬股由員工持股平臺雨...
據證監會官網消息,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雨中情”)上會首發未通過,公司成為2023年深市主板首家首發上會未通過企業。隨著雨中情IPO“折戟”,此前突擊入股的基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基石資本”)旗下兩只基金短期內無法以IPO方式退出,在放棄“對賭”協議約定的一系列特殊權利后,基石資本近3億元投資面臨退出難題。
“如果IPO公司本身質地沒問題,即便上市失敗,公司仍會想方設法上市。IPO退出依然會是外部投資機構的首選。”北京某股權投資機構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回購退出方式不會成為投資機構的首選,如果擬上市公司IPO過程中確有實質性障礙,外部投資機構一般會考慮并購退出。
IPO申報前突擊入股
雨中情在股改完成后曾進行兩次增資。2020年12月,雨中情首次增資,注冊資本由14000萬元增加至14580萬元,股本由14000萬股增加至14580萬股。新增580萬股由員工持股平臺雨方管理、信實管理、大晴誠創按照8.00元/股的價格分認購443.80萬股、77.30萬股、58.90萬股。
2021年1月,雨中情進行了二次增資,注冊資本再由14580萬元增加至15915萬元,股本由14580萬股增加至15915萬股。基石資本按照22.29元/股價格以全資子公司西藏天璣基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兩家私募基金公司煊啟基石、煊譽基石,認購全部新增股本1335.00萬股,共計花費2.98億元。其中,煊啟基石認購1065萬股,煊譽基石認購270萬股,分別占增資后總股本的6.69%、1.70%。
圖:雨中情股權結構 資料來源:公司招股書
在基石資本入股雨中情后不久,證監會于2021年2月9日發布了《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于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簡稱“《指引》”)。《指引》第三條指出,發行人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披露新增股東的基本情況、入股原因、入股價格及定價依據等情況,并要求新增股東應當承諾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指引》發布前已受理的企業,不適用上述股份鎖定要求。
煊啟基石、煊譽基石此次入股時間恰巧在雨中情IPO申報前12個月時間范圍內。對此,雨中情表示,公司新增股東煊啟基石、煊譽基石,入股定價依據綜合考慮公司的所屬行業、經營情況、上市進程等因素協商確定,其入股原因系:2018年至2020年,隨著公司產能布局的優化,營業收入逐年增長,流動資金需求較大,而公司作為非上市公司,債務融資規模有限,故公司擬通過股權融資解決資金需求。基石資本專業從事股權投資,其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后,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擬投資公司。
煊啟基石、煊譽基石也在招股書中承諾,公司于本次發行上市申報前12個月內取得的雨中情股份,自雨中情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或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6個月內(以兩者孰晚為準),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在本次發行前所持有的該等股份,也不由雨中情回購本企業所持有的該等股份。
為滿足合規要求解除“對賭”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滿足上市相關條件,加快推進雨中情IPO進度,基石資本旗下煊啟基石、煊譽基石解除了入股與雨中情方面的“對賭”協議,放棄了一系列特殊權利。
招股書中披露,煊啟基石、煊譽基石在入股雨中情時,除與雨中情及原股東簽署了《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協議》(簡稱“《投資協議》”)外,還與雨中情和西雨投資、耿進玉、耿融、魏杏色(簡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簽署了《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協議》(簡稱“《股東協議》”)。根據《股東協議》的約定,煊啟基石及煊譽基石享有“業績承諾”“回購權”“反稀釋權”“優先認購權”“優先購買權和共同出售權”“優先清算權”等特殊權利。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等相關規定,投資機構在投資發行人時約定對賭協議等類似安排的,原則上要求發行人在申報前清理,但同時滿足以下要求的可以不清理:一是發行人不作為對賭協議當事人;二是對賭協議不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的約定;三是對賭協議不與市值掛鉤;四是對賭協議不存在嚴重影響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或者其他嚴重影響投資者權益的情形。
業內人士指出,基于IPO審核要求,擬上市企業通常會采取與投資機構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終止特殊股東權利條款的效力。
雨中情亦不例外。為滿足上市要求,雨中情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和煊啟基石、煊譽基石簽訂了《關于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簡稱“《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各方同意于《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簽署之日終止《股東協議》中有關“業績承諾”“回購權”“反稀釋權”“優先認購權”“優先購買權和共同出售權”“優先清算權”等特殊權利的條款。各方還確認,各方就《投資協議》《股東協議》的簽署、履行不存在違約行為,也不存在任何糾紛或潛在糾紛。
與此同時,煊啟基石與煊譽基石出具了《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機構投資者關于對賭解除的承諾函》確認,已與雨中情及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簽署了《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終止《股東協議》中有關特殊權利的條款;除已終止的《股東協議》中涉及的相關對賭條款外,其未與雨中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股東以任何形式簽署或達成業績承諾及補償、股份回購、估值調整等對賭性質的條款、協議或其他安排;亦不存在與雨中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股東之間任何尚未披露的任何形式的其他協議或安排等。
近3億元投資面臨退出難題
招股書中披露,雨中情本次IPO擬公開發行5305萬股普通股,募集資金161051.21萬元,分別用于山東雨中情二期建設、富平雨中情生產研發基地二期、江蘇雨中情三期建設、蘭州雨中情建筑防水生產二期和雨中情防水技術集團總部運營中心等項目。公司表示,募投項目的實施是在深入了解市場情況及行業未來發展趨勢后作出的重要戰略舉措,有利于搶占被淘汰企業釋放的市場份額,提升公司市場占有率,進而提升盈利能力。若雨中情IPO進程順利,成功實現上市,基石資本或將收益頗豐,IPO成功投資案例也將再添一筆。若以雨中情上述IPO募資計劃計算,在不考慮發行溢價及上市首日漲幅等情況下,基石資本通過旗下煊啟基石、煊譽基石以2.98億元投資的1335.00萬股將收益超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基石資本是一家專注于中國本土成長期企業的股權投資公司,擁有超過20年的投資管理經驗,是中國最早的創業投資機構之一,聚焦于科技技術、醫療健康和消費服務等行業。基石資本管理的資產類型涵蓋天使、VC、PE、M&A、PIPE、二級私募證券等,投資階段覆蓋企業整個生命周期,截至2021底管理資產規模逾600億元人民幣,累計投資一級市場股權項目230家,成功退出93家(其中IPO上市退出50家),超出行業平均水平。基石資本合伙人大多來自大鵬證券,其總裁、合伙人范永武曾任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并購監管二處處長、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中信并購基金總經理、銀河基金總經理等職務并兼任上海基金同業公會副會長以及上海基金同業公會運營委員會主任委員。基石資本曾成功投資商湯科技、云從科技、華大智造等多家明星企業。清科發布的《2022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100強》榜單中,基石資本位列第16名。
隨著雨中情IPO在1月5日的發審會上“折戟”,基石資本近3億元投資將何去何從?
江蘇四維咨詢集團首席咨詢師、知名財稅審專家劉志耕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私募基金投資IPO公司一般是以短期財務回報為目的,不管被投企業能不能上市,一般不會出現虧損。如果擬上市公司IPO失敗,私募基金不想繼續持有IPO公司的股權,可以按照投資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及價格由大股東回購相應股權,以便私募基金順利退出。如果大股東沒有回購,則應該按照投資合同的約定由大股東給予私募基金一定的補償。
為防范風險,尤其是被投資企業上市不成功的風險,投資機構往往會要求在解除對賭的補充協議中同時約定特殊股東權利的“復效條款”,即某些情形發生時,例如上市不成功、被投企業撤回上市申請等,則投資機構的全部或部分特殊股東權利條款應當恢復效力,且應當視為自相應投資協議簽署之日起持續有效。
記者注意到,煊啟基石與煊譽基石在簽署《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即解除對賭協議)并沒有設置“復效條款”。招股書披露,雨中情不存在以申報首發、通過發審會、發行上市或其他條件為前提的合同效力恢復條款,公司與股東之間已不存在對賭協議或其他類似安排,公司股權結構清晰。
劉志耕指出,如投資機構無法通過IPO退出或回購退出,還可以通過并購、借殼上市、股權轉讓、清算等方式退出。
針對雨中情此次上市失敗,對于公司發展及融資估值會有怎樣影響?對于前期基石資本的投資,有無補償或回購措施?短期內有無重啟深市主板IPO或換板上市計劃?《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致電致函雨中情證券部進行采訪,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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