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13:30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罰款總額超3000萬元。
5月14日,*ST中利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ST中利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一、通過參與專網通信業務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二、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三、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ST中利及相關責任人處以總金額超3000萬元的罰款。同時,時任公司董事長王柏興和負責公司整體融資和資金調撥業務的錢宏燚擬決定被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王柏興為終身,錢宏燚為3年。
目前,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持續推進。數據顯示,截至14日收盤,*ST中利股價漲停,至2.04元/股,過去4個交易日獲得3個漲停,目前總市值近18億元。
參與專網通信業務涉嫌多項違規
《告知書》顯示,由于參與專網通信業務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ST中利自2016年至2020年連續出現財務造假。
其中,2016年虛增營業收入12.8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1.35%;虛增利潤總額2.62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31.07%。
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8.83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9.70%;虛增利潤總額4.15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2.49%。
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19.25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1.51%,虛增利潤總額4.23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14.90%。
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21.97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8.58%;虛增利潤總額5.32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46.08%。
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6.7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7.43%;虛增利潤總額4732.7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88%。
此外,*ST中利還存在巨額非經營性占款和違規擔保未按規定披露等問題。
其中,2018年至2021年,公司非經營資金占用實際發生額與披露金額的差額分別為16.35億元、26.46億元、15.35億元、6.69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凈資產的18.27%、30.53%、27.28%、37.96%。
2018年至2021年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實際余額與披露金額的差額分別為10.07億元、13.32億元、9.36億元、4.48億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凈資產的11.25%、15.36%、16.65%、25.42%。
違規擔保方面,公司2017年至2020年未按規定披露的對外擔保金額分別為6.67億元、7.66億元、13.5億元和2.2億元,占當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分別為7.20%、8.56%、15.57%、3.91%。
擬罰款總額超3000萬元
就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罰款總額超3000萬元。
時任公司董事長王柏興,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利電子的生產經營擁有實際決策權,決策引入專網通信業務,對公司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告知書》顯示,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柏興處以1500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公司被處以800萬元罰款。
此外,歷任中利電子總經理,*ST中利總經理,董事、副董事長的王偉峰因直接參與專網通信造假,*ST中利時任資金管理中心負責人錢宏燚具體負責實施資金占用事項,分別被處以300萬元罰款,錢宏燚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時任*ST中利總經理陳波瀚、時任財務總監孫建宇、曾分管專網通信業務的時任副總經理吳宏圖分別被處以50萬元罰款。
目前,*ST中利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公司表示,將繼續積極配合重整工作推進,以期借助司法程序引入重整投資人,若重整順利實施,將使公司重回良性發展狀態。
根據重整進展公告,截至2024年2月20日,蘇州中院裁定受理四家子公司宿遷新能源、沛縣新能源、泗陽新能源、泗陽光電的重整申請,并同時指定由中利集團清算組擔任上述四家公司的管理人。截至4月29日,公司重整層報工作正在江蘇省層面持續、有序推進。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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