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15:01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值得關注的是,貝因美在2023年注銷子公司數量高達15家引發深交所關注,深交所要求貝因美補充說明上述子公司注銷的原因、后續業務承接情況、注銷事項會計處理,以及對公司20...
中國網財經6月18日訊 6月18日,貝因美(002570.SZ)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貝因美集團、實控人謝宏及其關聯方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恢復執行通知書》和《網絡拍賣告知書》。因執行案件需要,杭州中院近期將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對貝因美集團持有公司的4800萬股股權進行第一次公開拍賣,評估價為2.02億元。
公告顯示,此次將被司法拍賣的標的為貝因美集團前期已質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4800萬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6.57%,占公司總股本的4.44%。
此外,貝因美集團于2023年2月7日將上述股份表決權委托予海南金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根據后者出具的《承諾函》,該公司將與貝因美集團保持一致行動關系直至貝因美集團對標的股份進行依法處分且該等股票不再登記至貝因美集團名下之日止。本次司法拍賣完成后,海南金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不再擁有上述股份的表決權,也不再是貝因美集團的一致行動人。
貝因美在公告中表示:“若本次司法拍賣完成,貝因美集團持有公司股份總數將變為1.33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28%,與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仍存在較大差額,目前不會出現引發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貝因美剛于6月15日回復深交所下發的年報問詢函,其中涉及公司多次修正業績預告及財報、注銷15家子公司原因等問題。
根據貝因美以往發布的公告來看,公司自2013年以來便數次修正業績預告。今年1月,貝因美將2021年相關貿易業務、2022年至2023年9月線上流量投放業務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已對部分貿易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并更正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相關項目。
對此,深交所要求貝因美說明上述會計差錯更正涉及的具體業務情況,同時說明公司前后多次對前期披露的財務報表進行更正的原因。
貝因美在回函中表示:“年審會計師在2022年年報審計過程中提出,公司2021年的貿易業務有實際貨物流轉,2022年實際貨物交割以‘提貨函’、‘轉貨函’的形式,在同一倉庫中對貨物進行流轉,表明公司很可能未真正承擔存貨風險,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權。公司在貿易業務中很可能屬于代理人。基于審慎性,公司對2022年貿易收入確認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并對2022年前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更正。”
此外,貝因美在2023年年末對近三年所有業務收入進行自查,并指出:“2021年的貿易業務,雖然有實際貨物流轉,但公司在其間僅承擔了有限、瞬時的存貨風險,因此公司按凈額法對收入進行更正;2022年、2023年線上流量投放業務,業務結算過程僅以流量充值數量作為依據,未就單個商戶的投放成果與客戶形成有效評價,無需就廣告投放結果向客戶承擔責任,綜合分析符合代理人的條件,因此公司按凈額法對相關收入進行更正。”
另值得關注的是,貝因美在2023年注銷子公司數量高達15家引發深交所關注,深交所要求貝因美補充說明上述子公司注銷的原因、后續業務承接情況、注銷事項會計處理,以及對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的影響。
貝因美在回函中稱:“公司2023年完成清算注銷的15家子公司均系相關公司成立后未實現公司預期發展目標或相關業務未持續開展。上述注銷子公司中,11家區域營銷管理相關業務及人員已轉由銷售分公司承接,剩余子公司因相關業務前期已終止。本次15家子公司注銷期間對往來款等進行清理產生清算收益142.76萬元,對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未有實質性影響。”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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