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4 14:21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深交所此前已就上述事項對小崧股份、彭國宇、盧保山、溫琳下發了監管函。
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網站昨日公布關于對廣東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崧股份”,002723.SZ)、彭國宇、盧保山、溫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2024年4月30日,小崧股份發布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虧損約691.64萬元,同比由盈轉虧。小崧股份未按規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且截至公司2023年年報發布也未披露相關業績預告。小崧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下同)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的規定。
小崧股份董事長彭國宇、總經理盧保山、財務總監溫琳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小崧股份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小崧股份、彭國宇、盧保山、溫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深交所此前已就上述事項對小崧股份、彭國宇、盧保山、溫琳下發了監管函。
7月4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發《關于對廣東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彭國宇、盧保山、溫琳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4〕第122號)。根據監管函,小崧股份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916,378.84元,較上年同期下降-168.85%,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小崧股份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小崧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5.1.1條的規定。小崧股份董事長彭國宇、總經理盧保山、財務總監溫琳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4.3.5條、第5.1.9條的規定。
與此同時,溫琳已辭去小崧股份財務總監職務。小崧股份7月1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溫琳的書面辭職報告,溫琳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辭職后仍擔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職務。溫琳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小崧股份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根據小崧股份近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業績預告期間,該公司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00萬元至450萬元,同比下降85.10%至90.07%;預計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254萬元至404萬元,同比下降86.33%至91.40%。
2021年,小崧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廣東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828號)核準,公司以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17名投資者合計發行人民幣普通股48,030,176股,發行價格為每股11.93元,公司共計募集貨幣資金人民幣572,999,999.68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14,300,405.84元(不含稅),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558,699,593.84元。以上募集資金于2021年12月1日到賬,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中興華驗字(2021)第410016號)。目前股價低于本次定增發行價。
根據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小崧股份2021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7,3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健康電器產業化項目、安全與智能化工程設備購置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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