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10:18 | 來源:未知 | 作者:左永剛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日,浙江證監局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利堅因傳播“證監會暫停新股IPO”的虛假信息,被處以3萬元罰款。
近日,浙江證監局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利堅因傳播“證監會暫停新股IPO”的虛假信息,被處以3萬元罰款。
記者了解到,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堅在手機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發布“證監會暫停新股IPO”的截圖,于當日16:48使用注冊的“口水杭州”論壇用戶“hzer”賬號在論壇子欄目“口水樓市”中發布了題為“暫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內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圖。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經提醒,王利堅在其同事幫助下刪除該帖子。該帖子在“口水杭州”論壇發布至刪除期間,共有28個回復和5029個查看。
上述“證監會將暫停新股IPO”截圖系一張偽造的證監會官網截圖,該截圖顯示“2018年6月19日,中國證監會召開臨時會議,決定從2018年6月20日起暫停新股IPO”。證監會官網下“新聞發布會”欄目內容,并沒有“2018年6月19日新聞發布會”這一頁面。
2018年6月19日下午,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辟謠澄清“證監會召開臨時會議叫停IPO”為假消息,并表示該行為嚴重干擾市場正常傳播秩序,編造虛假消息,應嚴肅處理。
王利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關于“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所述“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浙江證監局決定責令王利堅改正,并處以3萬元罰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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