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08:1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公告顯示,梁俊豐減持的股份來源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部分)。梁俊豐從上一次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之日起至本次減持后,梁俊豐累計減持比例為2.68%。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文 / 劉云峰
5月9日晚間,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華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東梁俊豐先生函告,獲悉梁俊豐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8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共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600,000股,減持股份比例累計達到公司總股本的1.68%。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根據公告顯示,梁俊豐減持的股份來源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部分)。 梁俊豐從上一次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之日起至本次減持后,梁俊豐累計減持比例為2.68%。
此外,超華科技已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87),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12月29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除梁俊豐因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所質押的部分公司股份未能及時購回,導致于2018年10月25日被動減持2,324,000股外,梁俊豐本次減持行為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