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5 09:5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日,部分媒體發布名為《環境違法問題只字不提航錦科技自愿性披露“只報喜不報憂”》的文章。針對上述報道,經核查,文章中所提及的部分內容不準確。為了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現作出澄清說明。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文 /劉云峰
5月15日晚間,航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錦科技”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部分媒體發布名為《環境違法問題只字不提航錦科技自愿性披露“只報喜不報憂”》的文章。針對上述報道,經核查,文章中所提及的部分內容不準確。為了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現作出澄清說明。
一、傳聞情況 近日,部分媒體發布名為《環境違法問題只字不提航錦科技自愿性披露“只報喜不報憂”》的文章。傳聞的主要內容為:
1、公司環保費用支出增長變動不合理,可能與環保處罰相關。
2、公司因環保問題受行政處罰,并被責令停產,公司未披露相關內容。
3、2017年公司氯化苯車間曾發生一起苯中毒事故,就事故內容未進行信息披露。 針對上述報道,經核查,文章中所提及的部分內容不準確。為了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現作出澄清說明。
二、澄清說明 經核實,本公司針對上述傳聞事項說明如下:
1、2018年,公司管理費用中環保治理費1,345萬元,與上年同期的179萬元相比增長了652%,增長幅度較大。主要是因為2018年對廠內存放的生產環氧丙烷形成的固廢皂化渣進行了處理,投入費用大幅增加所致。環氧丙烷是公司化工板塊主要產品之一,采用氯醇法生產。以公司現行的工藝流程,該方法消耗大量氯氣的同時,也會生成廢渣,據評估,公司每生產1噸環氧丙烷產品就會有1.2噸的廢渣同時生成。過去30年間,公司未能及時、有效地處理這一副產品,導致其在公司廠區內大量堆存,數量預計超過300萬噸。 2018年,公司管理層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開始對常年堆放的廢渣進 行集中處理、轉移處置,主要用作土地軟基硬化工程或用作其他化學制劑的原材料。由于廢渣堆存量大,且公司需對30年間累計的數量進行處理,相應發生的處理費用也大比例提高。自2018年起,公司對新增的廢渣及時處理或轉移處置,不再增加廠區內堆存量、逐步減少現有堆存量,將廢渣堆存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因此公司環保治理費增加的主要原因與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函一致,并不是環境違法警示及處罰所致。
2、公司因環保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2018年度
A)氯化苯車間尾氣排放說明 2018年10月15日,因公司設備老化故障導致氯化苯車間尾氣超標排放,葫蘆島市環保部門于11月1日下達了責令公司停產整治的告知,同時處以經濟處罰60萬元。公司接到告知后立即組織制定停產整治方案,并投資30余萬元改造尾氣吸收裝置。12月13日,葫蘆島市環保部門監測數據合格,復查通過。停產期間,預計減少公司氯化苯生產量0.11萬噸,約占2018年全年度生產量的5.99%,對公司生產計劃影響較小。公司2018年度生產氯化苯3.5萬噸,產生銷售收入1.71億元,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為4.46%,占公司當年末凈資產的比例為7.04%。氯化苯不屬于公司主要業務,同時鑒于公司及時整改、停工時間較短,該事項不屬于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也未涉及重大違法違規,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未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B)污水出口有機碳排放說明 2018年9月18日,因3萬噸接枝聚醚裝置出現故障,含高濃度有機物廢水進入污水預處理裝置,導致公司污水有機碳超標排放。葫蘆島市環保部門于9月25日下達了責令公司停產整治的告知,同時處以經濟處罰30萬元。公司接到告知后立即組織制定停產整治方案,對污水處理系統進行全面整治。為保證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公司對聚醚車間進行了全面排查整治。10月31日,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公司進行復查,監測數據合格。 聚醚車間的生產裝置包括4萬噸聚醚、8萬噸聚醚和3萬噸接枝聚醚裝置,其中4萬噸聚醚和8萬噸聚醚系主要生產裝置。停產期間,預計減少公司聚醚生 產量0.44萬噸,約占2018年全年度生產量的5.19%;預計損失銷售收入4,600萬元,占公司2018年度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為1.20%。 鑒于公司及時整改且主要生產裝置停工時間短,該事項不屬于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也未涉及重大違法違規,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未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C)廢渣堆存情況說明 2018年8月21日,因公司皂化渣和污水處理廠污泥堆場不符合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國家環境標準,未采取相應防流失、防滲漏措施,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公司處以經濟處罰10萬元。 由于廢渣堆存系30年來的遺留問題,歷史上均未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公司管理層自2018年起,對廢渣進行了集中處理,需耗費的人力、財力均高于僅處理當年產生廢渣的費用水平。2018年,公司建成了廢渣專用貯存庫房,并對往年累計廢渣進行集中處理、轉移處置,不再增加廠區內堆存量、逐步減少現有堆存量,將廢渣堆存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專用儲存庫房經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復查通過。
D)污水出口懸浮物排放說明 2018年5月3日、5日,因生化系統運行波動,導致公司某一污水出口懸浮物濃度超標排放。為此,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我公司處以經濟處罰10萬元。一個月內,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公司進行了復查,數據合格通過。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向葫蘆島市環保部門提交了《關于退出黃牌名單的申請函》,并于2019年1月2日收到環保部門同意解除的復函。 上述經濟處罰合計金額110萬元。停工期間,預計減少的氯化苯和聚醚生產量對應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損失分別為5,200萬元和300萬元,占公司2018年營業收入總額和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1.36%和0.6%。鑒于公司對應車間的實際停產時間均較短,公司及時、有效整改、未對公司生成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且上述事項不屬于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也未涉及重大違法違規,因此未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2016年度
E)廢氣總排口氮氧化物排放說明 2016年9月9日,葫蘆島市環保部門監測到公司廢氣總排口氮氧化物排放 超標,對公司處以經濟處罰35萬元。公司對廢氣排放裝置(4號、5號鍋爐)進行脫硫、脫硝超低排放改造,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度完成。
F)皂化渣堆露天堆放說明 2016年11月12日,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皂化渣露天堆放、存在揚塵污染,對公司處以經濟處罰10萬元。由于公司尚未找到皂化渣堆的有效處理方式,因此立即采用防風抑塵網對扎堆進行全面覆蓋。 2018年起,公司開始對常年堆放的廢渣進行集中處理、轉移處置,不再增加廠區內堆存量、逐步減少現有堆存量,將廢渣堆存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G)燒堿車間技改項目驗收說明 2016年2月3日,葫蘆島市環保部門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12萬噸/年離子膜技改項目未經環保驗收進行生產,對公司處以經濟處罰5萬元。后公司組織自主驗收,并經環保驗收通過。該事項未對公司當年度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2017年,公司完成燒堿生產43.9萬噸,超年計劃1.29%。
上述經濟處罰合計金額50萬元,停產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同時鑒于公司及時、有效整改,且上述事項不屬于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也未涉及重大違法違規,因此未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3、2017年10月13日,公司氯化苯車間發生一起氯氣泄露事故,造成公司兩名員工死亡、一名員工受傷。事故發生后,葫蘆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并開展事故調查,同時下達取消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證書和氯化苯車間停產整頓的指令,公司依照事故調查組認定的事故性質,提出的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處理意見、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進行整改。2017年12月25日,經公司整改、沈陽萬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評價通過,公司達到復產標準、氯化苯車間恢復生產。
公司2017年度氯化苯產量為3.3萬噸,產生銷售收入1.54億元,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分別為4.53%,占公司當年末凈資產的比例為6.18%。氯化苯不屬于公司主要業務,同時鑒于公司及時整改、停工期間未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該事項不屬于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也未涉及重大違法違規,未使公司面臨重大經營風險,因此未對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公司的上述行為不存在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 號》等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公司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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