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08:54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茅臺成立營銷公司,首先是為了反腐敗。過去為茅臺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傳統營銷體制、在如今因為自由裁量權過大、資源分配不公開,導致了以酒謀私、腐敗滋生現象。
北京商報訊(記者 薛晨)5月29日,茅臺股東大會拉開帷幕。本屆股東大會不僅成為茅臺首次參會者數量突破2000人的大會,值得注意的是,茅臺還就此前茅臺集團營銷公司的成立所引發的爭論,進行了公開回應。
貴州茅臺董事長李保芳在股東大會上表示:“公司對上交所問詢營銷公司的回復高度重視,在未正式公告前不能多講,但請投資者放心,公司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一定是守法的,一定是符合國家反腐要求的,一定是保障股東合法利益的。”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茅臺成立營銷公司,首先是為了反腐敗。過去為茅臺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傳統營銷體制、在如今因為自由裁量權過大、資源分配不公開,導致了以酒謀私、腐敗滋生現象。此前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一事,便被業界視為茅臺集團在反腐層面的一項指標性動作;其實是對現有營銷體系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進行補充;最后則是統籌酒類產品的市場工作,推進系列酒及葡萄酒、保健酒等多個品類產品的集約化發展。
在李保芳表態之前,有不少質疑聲稱,茅臺集團實際上是想要通過另立營銷子公司來和上市公司貴州茅臺爭奪利益,將一部分本該預期進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轉移到了集團層面。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貴州茅臺未來近兩萬噸增量中,渠道價差利潤的消失,直接損害的是投資者的利益。
還有投資者提出,營銷公司最大的問題可能是導致茅臺長期利益持續受損。對集團來說,出廠價越低越有利,所以完全失去了持續提價的動力和興趣。隨著集團利益在渠道中越來越大,茅臺的長期提價動力將不斷弱化,茅臺的弱提價效應時代或將來臨。
李保芳回應稱,茅臺集團營銷公司是貴州茅臺股份有限公司的經銷商之一,和其他經銷商的’權、責、利’完全等同。而對于投資者質疑的利益輸送、損害投資者利益等問題,李保芳在此次股東大會上多次表示:“我們不會傷害股東的利益,會維護大家的合法權益,大股東不會與小股東爭利。”
5月以來,茅臺不斷站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先是該集團要成立獨資營銷公司引發一片質疑,隨后是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被“雙開”,茅臺電商公司原董事長聶永遭到逮捕。作為A股大白馬的代表,茅臺在股市的表現也不盡如人意,5月迄今跌超6%,且一度連續13日遭北向資金凈賣出。
身處多事之秋的一年,茅臺集團的動向備受關注。李保芳在現場告訴參會股東,茅臺集團營銷公司的運作模式,將會和各股東方進行溝通和交流,并且條件成熟的時候,盡早提交下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此外,本次股東大會還對外發布了擬分紅方案。2019年,茅臺擬向股東分紅182億元,達到企業歷史最高紀錄。并且,自2001年上市以來,茅臺累計分紅總額已達574億元。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