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09:08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事宜作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國金證券所作的承諾或聲明。
股票代碼:600240 股票簡稱:*ST華業 債券代碼:122424 債券簡稱:15華業債 (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39號A座16層)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債券 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 債券受托管理人 (成都市青羊區東城根上街95號) 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聲明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編制本報告的內容及信息均來源于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或“華業資本”)對外公告等相關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事宜作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國金證券所作的承諾或聲明。
一、本次
核準情況 2015年7月21日,經中國證監會簽發的“證監許可【2015】1739號”文核準,公司獲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億(含15億元)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本期債券”)。本次債券于2015年8月7日發行完畢,實際發行規模15億元。
二、本次債券基本情況 1、發行主體: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 3、發行總額:本期發行公司債的規模為15億元。 4、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次債券票面金額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5、債券期限:本期發行的債券期限為5年,含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利率:本期前三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為5.8%。本期債券后二年的票面利率上調至8.50%。 7、債券利率定價流程:按照投資者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向高對認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額超過或等于本次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 8、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公司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將于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工作日刊登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調權,則本期債券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9、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公司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后,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公告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 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并接受上述關于是否上調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10、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債券登記機構開立的托管賬戶托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11、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于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5年8月6日。 13、利息登記日:本次債券的利息登記日按照上交所和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債券存續期間,付息日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6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8月6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本期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17、擔保情況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債無擔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發行人開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用于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 19、信用評級資信評級機構: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級。2018年10月8日,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下調發行人評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降為BBB-,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降為BBB-。2018年10月11日,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下調發行人評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降為CC,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降為CC。 20、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發行人聘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本期債券的債券主承銷商和受托管理人。 21、發行方式、發行對象與配售規則 發行方式:具體定價與配售方案參見發行公告。 發行對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具體參見公告。 22、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國金證券負責組建承銷團,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23、公司債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債券于2015年9月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4、回售情況:2018年8月6日,投資人回售15華業債154,239,000元。本次回售后,15華業債剩余余額1,345,761,000元。
三、本次債券重大事項 國金證券作為“15華業債”的受托管理人,持續密切關注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積極履行受托管理人職責,全力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發行人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性公告》、《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公告》、《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訴訟案件的進展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 規則》等的規定及約定,現就本期債券重大事項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 截至2019年6月20日,發行人股票已連續10個交易日(2019年6月6日-6月20日)收盤價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現就風險提示如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之(五)項的規定,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有權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3.8條規定,出現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情形出現的下一交易日起開始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3.6條規定,公司出現連續1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盤價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376099&announcementTime=2019-06-21 (二)發行人收到《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 發行人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關于收到<民事裁定書>的公告》(編號:臨2018-109),相關案件的情況詳見上述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2019)京03執780號《執行通知書》及(2019)京03執780號《報告財產令》,具體內容如下: 申請執行人:中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資管”) 案由:執行 (2019)京03執780號《執行通知書》內容如下: 中泰資管與華業資本仲裁執行一案,法院作出的(2018)京03民初77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中泰資管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依法立案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法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遲延履行金、申請執行費及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2019)京03執780號《報告財產令》內容如下: 中泰資管與華業資本民事執行一案,華業資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之規定,責令華業資本在收到此令后五日內,如實向法院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發行人表示,本次執行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的影響尚不能確定。國金證券將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376100&announcementTime=2019-06-21 (三)發行人訴訟案件進展 發行人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關于公司董事被刑事拘留的公告》(編號:臨2018-101號),公司董事孫濤因涉嫌合同詐騙罪于2018年10月19日被重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關于公司董事兼總經理被刑事拘留的公告》(編號:臨2018-126號),公司董事兼總經理燕飛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重慶市公安局拘留。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 年11月16日收到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受案回執》,于2018年11月1日報稱的“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詐騙”案已被重慶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受理。 據悉,重慶恒韻醫藥有限公司合同詐騙案實際控制人李金芳已被提起公訴,李仕林已被批捕,案件尚在偵辦中,應收賬款案件涉案的主要嫌疑人孫濤、白曉敏、韋澤禹、燕飛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相關案件正在依法辦理,追贓正在進行中。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376098&announcementTime=2019-06-21 四、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風險 國金證券作為“15華業債”的受托管理人,在獲悉相關事項后,及時與發行人進行了溝通。公司股票若被終止上市,可能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情況、融資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發行人與中泰資管的訴訟事項可能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造成影響;發行人合同詐騙案的偵破有所進展,追贓正在進行中,請投資者注意。 受托管理人將持續密切關注對“15華業債”債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并及時向上述債券持有人發布后續債券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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