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0:56 | 來源:中國經營報 | 作者:杜麗娟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移動支付方式的普及,開啟了金融行業“上網”之路,同時,互聯網金融(以下簡稱“互金”)的資金監管也更加嚴格。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6430家互金平臺中,正常運營的平臺有1021家,融資規模超過萬億元。從2007年互金正式誕生,12年時間,互金市場規模呈現快速增長。
不過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互金從業機構的業務辦理及審核流程,主要采取線上化操作,由于交易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就導致交易資金來源及交易目的難以被識別。
在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對中國開展第四輪互評估工作后,我國反洗錢工作也在加速推進。很顯然,互金行業并沒有成為反洗錢的豁免之地。
互金不能豁免
“把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正式納入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的監管范圍,說明當前中國反洗錢正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把互金逐步納入反洗錢的框架里面來,也是中國反洗錢工作的一種拓展”。普華永道中國風險及控制服務合伙人林祖輝告訴記者。
洗錢是指將非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形式,使其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2018年10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然而,互金從業機構普遍缺少反洗錢意識,缺乏可借鑒的反洗錢經驗。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于2019年6月發布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風險管理及內控框架指引手冊》(以下簡稱《框架手冊》),為互金從業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提供基礎性指導。
國家開放大學博士徐金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從監管的法律來看,目前雖然已經制定了反洗錢的相關法律法規,但專門針對互金反洗錢的法律法規,才剛剛起步,監管法律尚不健全。
“互金行業的特點,客觀上需要監管體系能夠實時動態調整,但在現實監管體系中很難做到。通過發布框架手冊,可明確各主體在其中的責任,更好地監管互金行業的洗錢行為。”徐金海分析。
近年來,隨著中國反洗錢監管理念和監管要求日趨國際化,反洗錢工作也亟須進一步細化監管要求,明確操作指引,提升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以及個人問責門檻。
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央行召開2019年反洗錢工作會議,明確推進反洗錢制度體系建設,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和空白領域盡快建立完善制度。同月,互金協會與公認反洗錢師協會簽署協議,雙方將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就反洗錢資源共享、資質認證、標準研究等方面開展合作。
林祖輝向記者解釋,對于互金從業機構而言,首先考慮反洗錢合規工作如何有效融入互金業務流程中,在踐行行業各項合規舉措時盡可能避免減損客戶體驗。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移動支付等新業態的發展,反洗錢工作面臨更大挑戰。
徐金海認為,資本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也使得跨境資本流動和資金支付更加頻繁,反洗錢工作難度加大。“同時由于互金行業的洗錢成本較低,監控也比較困難,這使得洗錢呈現更加復雜化和擴大化的趨勢”。
可疑交易報告
“互金從業機構與傳統金融機構在風控機制、業務模式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目前反洗錢監管法規的部分要求在互金從業機構存在落地的難點,互金從業機構在開展反洗錢工作中較難直接執行落地。”林祖輝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規定,報告大額交易是金融機構及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三項核心反洗錢義務之一,也為央行依法開展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分析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礎。
2018年6月26日,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發〔2018〕163號)。按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支付機構都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大額交易是指用戶通過金融機構或支付機構發生的達到央行規定大額金額的交易。
框架手冊提出,未來的反洗錢法規應該就如何建立合理有效的大額和可疑交易監測模型及報告機制,以及如何建立反洗錢評估機制及模板等內容進行關注。
林祖輝認為,對于互金從業機構而言,如何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貼合公司現狀及業務特性的、有效的反洗錢風險管理框架及措施,是最大的難點和挑戰。
在他看來,有效的交易監測模型應將實際業務涉及的洗錢及洗錢上游犯罪的風險因素考慮在內。同時,根據公司業務實際開展情況(如業務量、業務性質等),結合不同業務場景及洗錢特征制定對應的交易監測模型。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由于互金從業機構目前普遍缺乏反洗錢專業人員及反洗錢知識儲備,對于如何建立可疑交易監測模型規則無從入手,尚處于摸索階段。
徐金海也認為,從多個細分行業來看,中國反洗錢工作最重要的內容,是能否真正建立起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雖然在框架手冊中,對于這方面的內容已經有所認知,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著很大困難。尤其是現在網絡安全問題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客戶非常關心個人信息的隱私安全,這給互金行業的反洗錢工作帶來不少挑戰。”徐金海說。
央行數據顯示,2017年全系統共開展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按規定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雙罰”比例進一步提高。
在公布具體違法行為的處罰中,超過90%的處罰都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近一半的處罰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和未按規定履行大額交易報告義務。
其他違法行為主要包括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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