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1 08:29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王子霖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海印股份實控人邵氏兄弟可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繼證監會廣東局對海印股份“非洲豬瘟神藥”鬧劇采取處罰措施后,來自深交所的第二波紀律處分緊跟而來。海印股份20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對廣東海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公告》。記者注意到,本次紀律處分涉及海印股份全部7名董事會成員。
深交所是自農業農村部在官網點名批評、證監會廣東局給出行政處罰后,第三個對海印股份本次鬧劇進行監管的部門。事到如今,海印股份實控人邵氏兄弟可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本次處分過程中,海印股份還以“公司的違規事實未對市場造成嚴重影響”,以及“公司不存在主觀故意,已在合作公告中部分提示風險”等理由進行申辯;更可笑的是,原本計劃減持的董事兼總裁邵建佳,其申辯理由為“不分管公司證券事務部,對違規行為僅負次要責任”。
海印股份及高管與事實明顯不符的申辯詞顯然未“打動”深交所。深交所認為,海印股份及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引發了投資者質疑和公共媒體大量負面報道,且公司股價及成交量在合作公告披露前后出現明顯波動,對市場造成惡劣影響;同時,公司僅在合作公告中披露合作合同簽署后付諸實施及后續履行存在不確定性,但并未向投資者充分提示合作項目本身存在的相關風險。
處分公告還顯示,對于海印股份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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