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03:5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張凌云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文/張凌云10月10日,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珈偉新能”或“公司”)發布問詢函,問詢函指出在半年報審查過程中發現如下問題:...
《電鰻快報》文/張凌云
10月10日,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珈偉新能”或“公司”)發布問詢函,問詢函指出在半年報審查過程中發現如下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處置金湖振合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湖振合”)80%的股權,交易價格為 19,280 萬元,產生投資 收益 2,177.86 萬元。根據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3 日披露的《關于全 資子公司擬轉讓金湖振合 80%股權的公告》,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金湖振合凈資產規模為 32,521.95 萬元,金湖振合二期 30MW 光伏發電項目在交易日之前產生的應收賬款從應付公司子公司江蘇華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源新能源”)款項中暫扣,待其進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后 5 個交易日內由金湖振合支付給華源新能源。此外,報告期內公司確認對金湖振合的應收股利11,999.75 萬元。
(1)請對比前期公司向關聯方收購同類光伏電站標的的評估結果和交易價格,補充說明上述交易的定價依據及其公允性,交易產生收益的會計處理過程以及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2)請補充說明金湖振合二期 30MW 光伏發電項目在交易日之前產生的應收賬款金額,已經暫扣對公司的應付賬款金額,是否已進入補貼目錄并支付暫扣金額,并結合金湖振合的經營情況、償債能力及進入補貼目錄的進展等說明相關暫扣金額是否存在回收風險、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3)請補充說明金湖振合向公司分配股利事項的發生時間、決策程序、會計處理過程以及對 2019 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
2. 根據 2018 年年報問詢函回復,公司對大股東振發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發集團”)及其關聯方光伏電站EPC業務的應收賬款按 28.69%計提壞賬準備,且振發集團擬定了未來5年還款計劃,其中2019年擬償還金額為 3.91 億元。根據公開信息,振發集團已因多項債務違約事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半年報顯示,報告期末上述應收賬款仍沿用28.69%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請結合振發集團的資信情況、償債能力及還款進度,說明上述還款計劃的可行性以及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合理。
3. 報告期內,華源新能源確認稅收滯納金 2,045.19 萬元。請補充說明逾期未繳納稅金的原因和具體金額,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和解決進展,是否存在被稅務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風險。
4. 根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關于深圳證監局對 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整改報告》,公司對華源新能源、金昌國源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源電力”)2016 年、2017 年財務數據進行差錯更正,并對業績承諾完成情況及原股東業績補償義務進行了調整。其中,華源新能源經調整后 2017 年未完成業績承諾,原股東應補償股份 624.53萬股,應返還現金分紅 54.31萬元;國源電力2016年至2018年均未完成業績承諾,2018年應補償股份 1,532.83 萬股,應返還現金分紅 30.8 萬元,經調整后2016 年、2017年應補充回購股份 12.32 萬股,應返還現金分紅 0.93 萬元。請公司補充說明上述子公司原股東根據盈利補償協議應履行業績補償承諾的時間,相關承諾尚未履行的原因及溝通進展,公司為督促其履行承諾、維護上市公司利益所采取的具體措施。
5. 報告期內,你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5.06億元,同比下滑 57.16%,實現歸母凈利潤-2,758.41 萬元,同比下滑 250.09%。LED 照明業務、光伏發電運營業務、EPC 業務營業收入均呈下滑趨勢。請公司補充說明各項業務營業收入大幅減少的原因,以及管理層為改善經營狀況采取的措施。
6. 公司 2018年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該強調事項段顯示流動資金的緊張狀況可能導致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半年報顯示,公司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 3,233.44 萬元,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分別為 39,453.10 萬元、16,071.57 萬元,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8,923.58 萬元。請公司補充說明是否存在重大債務到期未清償的情形,并結合現金流情況、資產變現能力、融資安排等量化分析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說明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