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4 08:4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為發揮雙方優勢,大力發展中國高端和綠色橡膠制品產業,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證券代碼:601118 證券簡稱:海南橡膠 公告編號:2019-079 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本次簽訂的為戰略合作協議,具體業務往來和合作項目尚需雙方另行協商推進并簽署具體書面協議。 2、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雙方目前簽署的協議不涉及具體項目和金額,后續工作有待進一步推進,暫無法預計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的影響。
一、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為發揮雙方優勢,大力發展中國高端和綠色橡膠制品產業,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雙星”)有意將對方作為其在輪胎及橡膠領域的戰略合作伙伴,共同開拓 市場,雙方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在海南??诤炗喠恕稇鹇院献鲄f議》。
(一)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99)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冊資本:82850.3191 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橡膠輪胎、機械、繡品的制造、銷售;國內外貿易,自有資金對外投資;勞動防護用品的制造與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青島雙星資產總額 91.75 億元,凈資產 38.76 億元, 2019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1.59億元,凈利潤2,777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與公司的關系:青島雙星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簽訂協議履行的審批程序 本次戰略合作協議的簽署無需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無需履行相關審批或備案程序。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內容 1、公司將對青島雙星的工廠進行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應 商管理庫存)及零庫存管理,并確保為青島雙星提供優惠的原材料價格和交貨保障。 雙方同步推進驗證公司國產 TSR20 和 9710 橡膠產品。 2、本協議簽署后,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中國天然橡膠產業集團將總部設立在青島。 (二)合作方式 雙方于本協議簽署后,將就信息共享、VMI 倉庫設置、入庫檢測服務、費用負擔、結算進行磋商,達成一致后簽署具體的書面協議。 1、信息共享:雙方將通過開發信息化系統進行信息及數據共享。 2、VMI 倉庫設置:雙方確定核銷膠倉庫和非核銷倉庫的地點,后期將根據業務需要共同確定增加核銷膠倉庫及非核銷膠倉庫的地點。 3、入庫檢測服務:雙方協商確定檢測標準、入庫流程,以及不合格商品的處理辦法。 4、費用負擔:雙方協商確定不同類型 VMI 倉庫涉及的倉儲、操作、運輸及VMI 服務費的承擔主體。 5、結算:雙方明確供貨的最小批次、結算方式、核銷膠與非核銷膠的結算價格以及匯率換算原則。
(三)保密條款 對于在洽談或合作過程中獲得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業務、商業或技術信息和數據,無論這些信息或數據采用何種媒介作為載體,如以有形形式披露、或通過電子通信,包括基于互聯網提供,例如但不限于圖紙、軟件、有關產品設計的數據及本協議的內容(“保密信息”), 每一方都只能在本協議所述的項目中使用該信息,并像對待自己的商業秘密一樣對這些信息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這些信息。本保密義務不適用于那些已為公眾所知的、信息接收方獨立 開發的或從第三方獲知而該第三方的披露未違反不披露義務的信息。本保密義務不適用于那些法規強制要求一方披露的情形。本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之后的兩年內持續有效。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除保密義務、爭議管轄條款外,均不構成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的特定承諾。如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30 日內未能就本協議約定內容達成書面協議并執行,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長期限。書面協議條款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書面協議為準。任何一方均無權依據本協議對另一方以未能開展本協議下的合作或合作不符合約定為由提出任何索賠或主張。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友好、相互理解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與青島雙星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將充分發揮公司海外資源優勢,通過對接優質終端輪胎廠客戶,將公司海外橡膠資源引進國內,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國內市場影響力,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 雙方當前簽署的協議不涉及具體項目和金額,后續工作有待進一步推進,暫無法預計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的影響。 四、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為雙方根據合作意向,經友好協商達成的戰略性約定,具體業務往來和合作項目尚需雙方另行協商推進并簽署具體書面協議。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會 2019年10月14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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