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09:22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一)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企業名稱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中關村軟件園7號樓
證券代碼:600485 證券簡稱:*ST 信威 公告編號:臨 2019-130 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為北京信威向大連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 款本息續貸繼續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為: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擬為北京信威向大連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本息繼續提供擔 保。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累計為北京信威提供的擔保余額為 718,500,000 元人民幣。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基本情況 為滿足業務發展及資金需求,公司擬為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簡稱“大連銀行”) 簽署的編號為 DLL 京 201811150023、貸款金額為 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 同》項下未結清的流動資金貸款本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繼續為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簽署的編號為 DLL 京 201711170054、貸款金額為 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未結清的全部應付利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一百零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公司為北京信威向大連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本息續貸繼續提供擔保的議 案》,同意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簽署的編號為 DLL 京 201811150023、貸款金額為 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未結清的流動資金貸款本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同時繼續為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簽署的編號為 DLL京201711170054、貸款金額為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未結清的全部應付利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授權公司總裁王靖先生確定擔保相關的具體事宜并代表公司簽署相關合同或協議。 以上擔保事項須由公司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通過。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 8 號中關村軟件園 7 號樓 法定代表人 王靖 經營范圍 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銷售自行開發后的產品; 租賃、維修機械設備;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生產用戶環路通信技術產品及元器件;生產電子產品、無線通訊 設備;專業承包;經營電信業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依法自 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電信業務、互聯網信息服 務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 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 動。)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資產總額 1,847,764.73 1,151,417.74 負債總額 886,966.06 1,747,105.51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 123,334.43 146,142.67 流動負債總額 674,144.03 696,181.33 資產凈額 960,798.67 -595,687.76 項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 月至 6 月 營業收入 28,397.68 2,664.54 凈利潤 -261,754.40 -155,6774.37 注:上述財務數據為北京信威合并數據。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度財務數據已經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 月至 6 月財務數據 未經審計。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威為買方信貸業務提供擔保的保證金合計9,531,506,347.53 元被劃轉,剩余 1,877,549,959.88 元尚未履約,后續不排除有其他金融機構扣劃保證金進行擔保履約的風險。 (二)被擔保人與公司的關系 北京信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公司為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簽署的編號為 DLL 京 201811150023、貸款金額 為 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下未結清的流動資金貸款本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繼續為北京信威與大連銀行簽署的 編號為 DLL 京 201711170054、貸款金額為 1.19 億元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項 下未結清的全部應付利息及可能產生的罰息等繼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授權公司總裁王靖先生確定擔保相關的具體事宜并代表公司簽署相關合同或協議。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為北京信威申請貸款提供擔保,有利于子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公司為北京信威提供擔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擔保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公司為北京信威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是公司業務經營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實際對外擔保總額為 5,658,890,084.99 元人民幣,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76.91% ;公司對子公司的實際擔保總額為 2,483,980,364.06 元人民幣,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 產的 33.76%。公司對子公司以外的擔保對象擔保總額為 3,174,909,720.93 元人民幣,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43.15%。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 年 11 月 13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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