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2 09:13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市公司股份解質公司控股股東金鷹集團于2019年1月29日將其持有的本公司1,64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用于融資...
證券代碼:600232 股票簡稱:金鷹股份 編號:臨2020-002 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股份解質及再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金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鷹集團”)共持有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 177,173,451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8.58% ,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解質及再質押后,金鷹集團累計質押股份108,089,600 股,占持有股份數的 61.01%,占本公司總股本的 29.6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質 公司控股股東金鷹集團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將其持有的本公司 1,640 萬股 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用于融資,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臨 2019-005 號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接到金鷹集團關于解除此筆 1,640 萬股質押,并 完成股份解質登記手續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股東名稱 浙江金鷹集團有限公司 本次解質股份 16,4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26%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4.50% 解質時間 2020 年 1 月 20 日 持股數量 177,173,451 持股比例 48.58%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 92,730,000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2.34% 剩余被質押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25.43% 本次解質股份已用于后續質押, 請見公司在本公告同時披露的關于股份質 押情況的內容。
二、上市公司股份質押 金鷹集團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將持有的本公司 1,535.96 萬股股票質押給華 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具體事項如下: 1、本次股份質押基本情況 是否為限售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為 是否 質押融 本次質押股 股(如是, 質押起 質押到 持股份 總股本 股東名稱 控股股 補充 質權人 資資金 數 注明限售類 始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東 質押 用途 型) (%) (%) 華夏銀行 浙江金鷹 自身生 2020. 2021. 股份有限 集團有限 是 15,359,600 否 否 8.67 4.21 產經營 1.20 1.20 公司舟山 公司 等 分行 合計 \ 15,359,600 \ \ \ \ \ 8.67 4.21 \ 2、質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等事項的擔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東累計質押股份情況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累計質押股份情況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質押股份情況 未質押股份情況 本次質押前 本次質押后 所持 司總 已質押 已質押 未質押 未質押 股東 持股 持股數量 累計質押數 累計質押數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稱 比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凍結股 限售股 凍結股 (%) (%) 份數量 份數量 份數量 份數量 浙江金鷹 集團有限 177,173,451 48.58 92,730,000 108,089,600 61.01 29.64 0 0 0 0 公司 合計 177,173,451 48.58 92,730,000 108,089,600 61.01 29.64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質押情況 1、公司控股股東金鷹集團未來半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累計 5,130 萬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28.95%,占公司總股本的 14.07%,對應融資余額為12,958 萬元;未來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累計 10,808.96 萬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61.59%,占公司總股本的 29.64%,對應融資余額為 28,000 萬元。 金鷹集團具備資金償還能力, 有足夠的風險控制能力,還款來源包括生產經營回款、下屬公司分紅、投資收益等。金鷹集團股權質押后續如出現平倉風險,金鷹集團將采取積極應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補充保證金、提前還款等。 2、金鷹集團不存在通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3、控股股東質押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金鷹集團質押事項不會對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融資授信及融資成本、持續經營能力造成影響。 (2) 金鷹集團質押事項不會對上市公司治理造成影響,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不會因此產生變動,控股股東與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人員等方面相互獨立,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的變更,對公司的股權結構、日常管理不產生影響。 (3)金鷹集團質押事項不涉及控股股東履行業績補償義務。 公司將根據公司股份質押情況以及控股股東質押風險情況持續進行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金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月21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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