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0 07:3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的意見(一)監事會意見本次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和實際經營需要作出的審...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 2020-017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鴻遠電子”)于2020年3月19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781 號)核準,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 4,134 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發行價格為 20.24 元/股,募集資金總 額人民幣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45,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資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對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 審驗,并出具了瑞華驗字[2019]01280002 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管理,公司分別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關村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公司與元六鴻遠(蘇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六蘇州”)、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置換和現金管理情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開首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九次臨時會議及首屆監 事會 2019 年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資金人民幣 6,299.29 萬元置換公司對募投項目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實施以及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5,000 萬元(含 55,000 萬元)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定期存款或結構性 存款產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中用于現金管理的資金 總額為 41,000.00 萬元。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詳見本公告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2019 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臨2020-014)。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使用情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項目的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實施 項目名稱 總投資額 累計投入募集 投資進度 主體 資金金額 1 元六蘇州 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 48,600.00 8,965.01 18.45% 2 元六蘇州 直流濾波器項目 4,900.00 725.24 14.80% 3 鴻遠電子 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 6,000.00 1,163.41 19.39% 4 鴻遠電子 補充流動資金 15,000.00 15,054.70 100.36% 合計 74,500.00 25,908.36 - 注:補充流動資金投入金額包含對存款利息的使用,使得截止年末補充流動資金投入進度為100.36%。 (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及余額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開戶主體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期末余額 鴻遠電子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 631034869 5,695.70 剎海支行 鴻遠電子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營 77010122001001058 267.76 業部 鴻遠電子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20000009961700028453602 972.70 鴻遠電子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關村 1101040160001037190 14.89 支行 元六蘇州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東 657068860 1,755.66 四支行 合計 - 8,706.71 注:除上表列示余額外,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資金賬戶中用于現金管理的資金 總額 41,000.00 萬元。
三、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情況、原因及影響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情況 基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情況,經公司審慎研究,擬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序號 項目名稱 調整前項目達到預定可 調整后項目達到預定可 使用狀態日期 使用狀態時間 1 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 2020 年 6 月 2020 年 12 月 2 直流濾波器項目 2020 年 6 月 2020 年 12 月 3 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 2020 年 3 月 2020 年 12 月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原因 1、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 目前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基建主體工程已完成,處于室內裝修階段。部分生產線采購周期較長的設備已下單訂購,但尚未交付和驗收。 近年來電子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使得電子元器件行業的技術標準不斷提高,推動相關生產設備持續升級。為了保持技術、工藝的先進性,公司經審慎合理規劃,對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的部分工藝設備及流程的自動化、智能化、先進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以致部分智能制造的相關設備及系統仍未完成采購,項目整體投資進度較原計劃有所滯后。同時考慮到大部分設備采購涉及進口,采購周期 延長。 此外,受 2020 年初外界環境的影響,公司項目廠房的裝修、設備采購及驗收等工作有所延緩。公司原計劃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于本年 6 月開始小批量試生產,但基于目前情況,相關計劃將延后。 鑒于以上原因,經公司審慎研究,擬將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整體達到預定可使用時間延期到 2020 年 12 月。 2、直流濾波器項目 直流濾波器項目的實施地點位于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內,電子元器件生產基地項目的延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直流濾波器項目的建設進度。此外,公司對該項目部分工藝設備及流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使得本項目募集資金投資進度較原計劃有所滯后。因此,經公司審慎研究,擬將直流濾波器項目預定可使用時間延期到 2020 年 12 月。 3、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 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項目的實施主要取決于市場發展趨勢和業務發展等需要,項目主要實施內容包括國內新建辦事處、辦事處原址升級改造以及軟件系統升級、數據中心建設、智能設備等。為了提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資金投入風險,保障募集資金安全合理運用,公司根據市場環境及客戶開發情況調整了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建設的投入進度。經公司審慎研究,擬將營銷網絡及信息系統升級項目預定可使用時間延期到 2020 年 12 月。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影響 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和實際經營需要作出的審慎決定,募投項目的延期未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
四、為保障募投項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擬采取的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響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情形。為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后能夠按期完成,公司擬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將由募投項目領導小組牽頭,新設一名項目專職人員負責募投項目相關工作的協調與溝通,保質保量加快裝修進度,確保不出現關鍵節點延后的情形; (二)公司指定制造中心、信息部等部門負責與項目相關方的溝通與協調,嚴格監督募投項目進展情況,確保募投項目進度,配合做好新設備、設施及新系統的選型工作,給與供應商充分的準備時間,以保證及時完成設備、設施及系統的安裝、調試等工作; (三)公司將實行募投項目實施進度問題解決“優先原則”,在募投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遇到問題未能及時解決,則直接向公司董事長匯報,由董事長統籌協調資源解決,確保募投項目按期完工。
五、公司履行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 第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六、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對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的意見 (一)監事會意見 本次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和實際經營需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存在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同意公司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情形,不存在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情形,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 (三)保薦機構意見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延期是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和實際經營需要作出的審慎決定,募投項目的延期未改變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的相關要求。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3 月 20 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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