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09:0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獨立董事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公司擬通過結構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
證券代碼:688012 證券簡稱:中微公司 公告編號:2020-044 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一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1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起 12 個月內,在不超過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獨立董事對本次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亦對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本次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關于同意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1168 號),公司于 2019 年 7 月首次公開發行 A 股 53,486,224 股,每股發行價 29.01 元人民幣,募 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55,163.54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10,593.26 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下稱“募資凈額”)為人民幣 144,570.28 萬元。上述募資資金已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19)第 0411 號《驗資報告》予以確認。 公司依照規定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開立了募集資金專戶,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現階段募集資金在短期內出現部分閑置的情況。
二、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現金管理目的 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擬使用部分首發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 1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起 12 個月內,在不超過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三)現金管理品種 為控制募集資金使用風險,公司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通過結構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等方式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產品的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 保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理財產品。上述投資產品不得質押。 (四)決議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 (五)實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會授權的投資額度范圍內,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具體事項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要求,及時披露公司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七)現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所獲得的收益將優先用于補足募投項目投資金額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并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監管措施的要求進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盡管公司選擇低風險投資品種的現金管理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性好、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投資產品。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相關投資的審批和執行程序,確保投資事宜的有效開展、規范運行,以及資金安全。擬采取的具體措施如下: 1、公司將根據經營安排和資金投入計劃選擇相適應的現金管理產品種類和期限等,確保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在實施期間及時分析和跟進現金管理品種的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督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以及《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四、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1、公司運用部分首發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度和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開展。 2、公司通過對首發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保薦機構、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意見 (一)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公司保薦機構認為: 1、公司使用不超過 100,000 萬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的事項已通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批準,全體獨立董事亦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2、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經營效益,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和募集資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響,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 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公司擬通過結構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一年以內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等方式進行現金管理: (1)在保證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資回報。 (2)公司進行現金管理的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動性好、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投資產品。 (3)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沒有與募集資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以及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審批程序。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 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 1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7 月 2 日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