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10:5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7月20日,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恒泰艾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發問詢函指出,2020年7月17日,恒泰艾普披露《關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電鰻快報》文/劉云峰
7月20日,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恒泰艾普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泰艾普”或“公司”)下發問詢函指出,2020 年 7 月 17 日,恒泰艾普披露《關于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的仲裁通知,北京中關村并購母基金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關村并購母基金”)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主要訴求為請求恒泰艾普及錦州新錦化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錦化”)向其支付股權回購價款及逾期付款損失等。
根據《公告》,2018 年 11 月 8 日,恒泰艾普與中關村并購母基金及新錦化共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及《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公司向中關村并購母基金轉讓所持有新錦化35%股權,轉讓對價為人民幣4.2億元,中關村并購母基金在36個月內享有回購權,回購金額應保證中關村并購母基金的收益不低于單利年化12%。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要求恒泰艾普補充說明上述交易的形成背景及原因,相關交易對價及協議條款的公允性及合理性,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2018 年 11 月 9 日,恒泰艾普在《關于中關村并購母基金購買新錦化機部分股權的公告》中披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以 4.2億元交易對價向中關村并購母基金轉讓新錦化35%股權,但公告中未提及上述有關回購的協議約定。恒泰艾普需自查核實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前期相關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情形。
恒泰艾普需補充說明針對本次仲裁事項你公司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并結合公司目前現金流狀況等說明公司是否有能力履行回購義務,上述事項預計對公司經營業績及現金流狀況產生的具體影響及相應的風險提示。
截止目前,恒泰艾普還未就相關問題作出正式回復,《電鰻快報》將對上述問題保持重點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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