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09:3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東對所持股份自愿鎖定的承諾1、控股股東臨礦集團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
山東玻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Fiberglass Group Co., Ltd (臨沂市沂水縣工業園)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 保薦人(主承銷商)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68號B座2101、2104A室) 發行概況 發行股票類型 人民幣普通股(A股) 本次發行股數 不超過10,000萬股,不存在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幣1.00元 每股發行價格 人民幣【】元 發行日期 2020年8月21日 擬上市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發行后總股本 不超過50,000萬股 1、發行人控股股東臨礦集團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 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公司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若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 低于發行價,或者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期末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 價,本公司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若上述 期間發行人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 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將作相應調整)。 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 在上述鎖定起屆滿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 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鎖定股 格。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份的承諾 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將相應進行調整)。 本公司如違反上述股份變動相關承諾,除按照法律、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 律責任外,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 發行人,本公司保證在接到董事會發出的收入上繳通知之日起 20日內將該等收入上繳發行人。
2、發行人股東鼎順創投、東方邦信、黃河三角洲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 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公司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本公司如違反上述股份變動相關承諾,除按照法律、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 律責任外,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 發行人,本公司保證在接到董事會發出的收入上繳通知之日起 20日內將該等收入上繳發行人。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諾而 給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向發行人及其 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 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若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 低于發行價,或者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期末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 價,本人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若上述期 間發行人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 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將作相應調整)。 上述鎖定期滿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除 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將相應進行調整)。 在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每年 轉讓的股份數量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本 人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 后6個月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 的25%。
4、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監事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 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在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本人每年 轉讓的股份數量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本 人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 后6個月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 的25%。 保薦人(主承銷商)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書簽署日期 2020年8月13日 聲明與承諾 發行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如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并已由有權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人民法院作出相關判決的,本公司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 如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投資者損失。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機關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后,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若對本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咨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重大事項提示 本公司特別提示投資者對下列重大事項給予充分關注,并認真閱讀本招股意向書“第四節風險因素”的全部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 經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本次發行方案如下: 1、發行股票種類: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的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 3、發行股票數量:本次擬向社會公開發行不超過 10,000 萬股。 4、發行對象: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以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開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5、發行價格和定價方式:由公司與保薦機構共同協商,通過向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 6、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用途:年產 8 萬噸 C-CR 特種纖維技術改造項 目及補充營運資金 7、發行方式:采用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8、承銷方式:余額包銷。 9、擬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10、決議有效期:本議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36 個月內有效。
二、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東對所持股份自愿鎖定的承諾 1、控股股東臨礦集團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公司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若發行人上市后 6 個月內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 者發行人上市后 6 個月期末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本公司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 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若上述期間發行人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上述價格將作相應調整)。 在上述鎖定起屆滿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的,發行價將相應進行調整)。 本公司如違反上述股份變動相關承諾,除按照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本公司還應將因違反承諾而獲得的全部收入上繳給發行人,本公司保證在接到董事會發出的收入上繳通知之日起 20 日內將該等收入上繳發行人。
2、股東東方邦信、鼎順創投、黃河三角洲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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