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02:58 |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 作者:吳科任 金一丹 | [科創板]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招股書顯示,亞輝龍是一家體外診斷產品提供商,主營化學發光免疫分析法為主的體外診斷儀器及配套試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部分非自產醫療器械產品的代理銷售業務。...
深圳市亞輝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亞輝龍”)日前回復上交所問詢函,主要就公司新冠病毒檢測產品對其主營業務的影響、實際控制人債務問題、關聯公司刑事犯罪情況進行了說明。公司將于8月25日接受科創板上市委審議。
亞輝龍表示,新冠病毒檢測產品雖然給公司帶來了較高的利潤增長,但仍存在不可持續的風險。公司實控人、董事長胡鹍輝個人獨資企業普惠投資發行債券募集資金2.5億元,用于受讓公司9.12%的股份。該債務將于2022年6月至7月到期。如果未來債務到期未能償還,將有可能導致其所持公司股權被處置,并且影響其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
值得一提的是,胡鹍輝今年29歲,于2018年7月履任亞輝龍董事長一職。
新冠病毒檢測產品收入大增
招股書顯示,亞輝龍是一家體外診斷產品提供商,主營化學發光免疫分析法為主的體外診斷儀器及配套試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部分非自產醫療器械產品的代理銷售業務。
亞輝龍在招股書中稱,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公司基于成熟的化學發光技術平臺、系統化的研發解決方案以及上游原材料開發的技術積累,自主研發出新型冠狀病毒核心原材料及IgM抗體、IgG抗體的化學發光檢測試劑,可滿足各級醫療機構對新冠病毒檢測、治療監測、預后觀察的需求,為核酸檢測的重要輔助手段。同時,抗體檢測能對用戶進行持續的免疫力監控,支持后續新冠肺炎疫苗研發工作。
上交所要求亞輝龍結合銷售收入和在手訂單情況,針對招股書中提到的“2020半年度財務數據及2020年1-9月預計財務數據較2019年同期均有較大增幅,主要系公司新冠病毒檢測產品的海外銷售貢獻較大所致”的情況進行說明。
亞輝龍回應稱,2020年上半年,公司基于化學發光法的新冠抗體檢測試劑在海外銷售較好,實現銷售收入5917.52萬元,成為公司收入增長的主要構成部分。新冠病毒檢測產品的境外銷售快速增長,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增加使得貨幣資金增加較多,同時存貨亦有所增加。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資產總額為12.47億元,較2019年末上升15.96%。此外,由于2019年同期自產業務銷售收入基數較低,加上2020年上半年終端在用儀器數量大幅增加,2020年上半年,非新冠產品收入增加4097.39萬元,同比增長21.62%。
盡管新冠抗體檢測試劑為亞輝龍帶來了可觀的收入增長,但亞輝龍表示,由于抗體檢測試劑是核酸檢測試劑的輔助及補充,截至目前并未大規模使用,對公司業績提升相對有限。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被控制以及新冠病毒檢測產品價格下降等因素的影響,其對公司的收入貢獻可能減少,該部分收入存在不可持續的風險。
實控人存大額個人債務
上交所還對亞輝龍招股書中提到的“實際控制人胡鹍輝存在大額個人債務”進行了問詢。亞輝龍回應稱,2019年公司實際控制人胡鹍輝個人獨資企業深圳普惠眾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普惠投資”)發行債券募集資金2.5億元,用于受讓公司9.12%的股份。普惠投資將于該債券發行成功之日起三年一次性還本付息,即該債務將于2022年6月至7月到期。因此,截至招股說明書出具日,胡鹍輝不存在“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情形。
盡管目前實控人上不存在債務違約的情況,亞輝龍在回復中還提到,如果未來胡鹍輝相關債務到期未能償還,將有可能導致其所持公司股權被處置,并且影響其在公司擔任董事的任職資格。
招股書顯示,截至2019年12月27日,胡鹍輝作為第一大股東持有亞輝龍43.6%股份,普惠投資持有9.12%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東。據了解,2019年3月26日,經亞輝龍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原股東陽輝、劉清波、尹金將其合計持有的共2480.03萬股公司股份,轉讓給普惠投資等股東,普惠投資借此機會進入亞輝龍。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亞輝龍對一輝龍、和一商貿所涉單位行賄犯罪刑罰的執行情況,相關犯罪事項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障礙進行說明。
亞輝龍表示,一輝龍、和一商貿所涉單位行賄犯罪刑罰均已執行完畢,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主要銷售人員、胡德明均不存在犯罪記錄,上述單位犯罪事項不會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障礙。
公司公告顯示,一輝龍、和一商貿均為實際控制人胡鹍輝之父胡德明實際控制的企業。2004年至2012年期間,一輝龍、和一商貿、胡德明及劉清波在醫療器械銷售過程中為使相關醫院能優先采購其公司代理的檢驗設備,違反國家規定向深圳市婦幼保健院、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醫院的相關工作人員行賄共計133.5萬余元。2011年,東莞市中醫院在采購醫療設備的過程中,和一商貿總經理陽輝請托東莞市中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東莞市中醫院采購和一商貿代理的醫療設備提供幫助,向相關醫院工作人員行賄合計95萬元。
2013年10月11日,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決一輝龍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二十萬元;一輝龍法定代表人胡德明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輝龍副總經理劉清波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胡德明和劉清波的刑事處罰已分別于2014年5月18日和2014年10月24日執行完畢。和一商貿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45萬元;陽輝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九個月。陽輝所涉刑事處罰已于2020年5月9日執行完畢。
一輝龍及和一商貿業務收縮前,主要從事貝克曼品牌深圳、東莞地區的代理業務。自2013年開始,由于涉及刑事犯罪,這兩家公司陸續開始進行業務收縮并逐漸停止經營,均于2020上半年注銷完畢。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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