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08:27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黃蕾 | [要聞]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作為風險防范的“牛鼻子”,償付能力充足率是近年來保險監管的核心。作為負債型行業,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形同于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代表了保險機構對負債的最后償...
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近日,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部向各保險集團、各保險公司下發相關通知,將在行業內部開展償付能力信息公開披露等監管規則執行情況自查工作。此次自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償付能力信息公開披露等監管規則實施情況,切實發揮償付能力市場約束機制作用。
作為風險防范的“牛鼻子”,償付能力充足率是近年來保險監管的核心。作為負債型行業,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形同于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代表了保險機構對負債的最后償還能力。
據了解,此次自查內容包括:各保險集團、各保險公司應對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3號:償付能力信息公開披露》《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5號:保險公司信用評級》,認真檢查相關規定落實情況。
至于自查方式,各保險集團、各保險公司應根據對照檢查情況,回答自查提綱相關問題,填寫自查結果匯總表,并按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或說明材料。對規則執行不到位的,相關公司應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從記者拿到的自查提綱來看,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部主要列出了21個問題。包括:公司是否按照規則要求,在向可能影響消費者首次投保決策或續保決策的各種場景下披露償付能力信息;公司是否按照規則要求,在向股東公布利潤分配方案時,同時公布該方案對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影響;公司是否按照規則要求,在進行業績發布、證券發行等路演活動時,設置償付能力信息應詢環節;公司是否按照規則要求,聘請具備資質的境內信用評級機構開展評級業務,聘請的評級機構是否已向銀保監會遞交《配合監管承諾函》等。
目前,我國實施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是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二代”。相較于“償一代”,“償二代”能準確識別和區分高風險公司和低風險公司。
為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補齊監管短板,進一步提高償付能力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銀保監會正在啟動“償二代”二期工程。在“償二代”一期工程中,穿透識別屬于特殊原則,只用于少數情況;而二期工程將對所有資產進行穿透。
“償二代”二期工程主要從資本端、資產端、負債端、服務實體經濟和有效實施的基礎環境五個方面著手,重點解決資本不實、數據不實、底層資產不清、風險保障功能發揮不足、服務實體經濟不夠等制度短板和監管漏洞。對于查實的問題,將會采取頂格處罰,提高違規成本。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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