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08:32 | 來源:電鰻財經 | 作者:李瑞峰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財經》注意到,海象新材問題眾多,該公司的實控人、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周林曾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由此,一些業內人士質疑該公司的內控機制。...
《電鰻財經》文 / 李瑞峰
9月30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象新材)正式登陸資本市場。該公司的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海象新材的主營業務為PVC地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該公司產品主要分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類,可廣泛應用于商場、酒店、醫院、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公共建筑及住宅等場所的地面裝飾。
在閱讀該公司提供的上市資料時,《電鰻財經》注意到,海象新材問題眾多,該公司的實控人、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周林曾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由此,一些業內人士質疑該公司的內控機制。
除此之外,海象新材與海橡集團之間的關聯交易頻繁,海象新材通過數次關聯交易疑似向海橡集團輸送利益超1000萬元。最后,有業內人士注意到,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戶是其競爭對手的子公司,其復雜關系令人疑惑。
公司董事長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判刑5年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海象新材的控股股東為王周林,實際控制人為王周林和王淑芳父女。父女二人合計控制海象新材本次發行前51.12%的股份。王周林現任海象新材董事長和總經理,王淑芳任董事、副總經理。
《電鰻財經》注意到,2004年1月,嘉興市秀洲區法院判決海象新材實際控制人王周林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03年6月21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
海象新材新版招股書稱,王周林刑期已于2008年6月20日執行完畢,距2013年12月已逾五年。王周林擔任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不適用《公司法》146條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管的情形。
通過關聯交易向“兄弟”公司順送利益超1000萬元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2016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經常性關聯交易頻繁,主要是向海寧海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橡集團,系海象新材實控人王周林控制的企業)及其下屬子公司海寧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下稱:海橡鞋材)進行采購及委托加工服務。
2016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向關聯方海橡集團和海橡鞋材經常性采購金額分別為3058.27萬元、1614.93萬元和847.50萬元,占營業成本比例分別為21.29%、5.90%和1.52%。然而,有業內人士注意到,2016年、2017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采購委托加工服務的均價明顯高于其他非關聯方。
2016年至2017年,海象新材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PVC材料構成,研磨成粉以后可以回收利用)委托海橡集團進行加工,委托加工的金額分別為305.87萬元、811.49萬元,占同類采購比例分別為68.11%、74.09%。
同期,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采購委托加工服務的均價分別為725.96元/噸和1610.41元/噸。然而,2019年海象新材向其他非關聯方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廠的采購均價則為442.48元/噸。相比之下,海象新材向關聯方的采購均價較非關聯方明顯高出一截,分別高出283.48元/噸、884.45元/噸。
對于給關聯方服務定價偏高,海象新材在招股書中表示:由于海橡集團傳統業務萎縮,盈利能力欠佳,為了保持集團形象及維持一定的融資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團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托海橡集團加工PVC廢料粉存在定價偏高的情況。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通過以上連續兩年關聯采購,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輸送利益578.2萬元。事實上,海象新材與海橡集團還有其他關聯交易。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2016年1-8月,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采購WPC基材金額達983.97萬元,采購均價為26.88元/平方米,而向其他非關聯方的采購均價則為23.31元/㎡,向關聯方的的采購均價較其他非關聯方高出3.57元/㎡。
對此,海象新材在招股書中解釋稱:2016年度海橡集團銷售給公司的WPC基材,有部分貼合了LVT表皮,故均價稍高于其他非關聯方的銷售價格。
但業內人士注意到,海象新材在向關聯方海橡集團高價采購的同時,還將部分LVT表皮產品低價銷售給海橡集團。對此,海象新材則解釋稱:扣除物流、包裝成本和銷售費用后,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和無錫市中德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銷售相同規格(1.5*0.5和2.0*0.5)的LVT表皮價格差異率分別為-6.44%和-2.98%,價格基本接近,相關定價公允。
但是,業內人士通過對比兩組數據發現,在剔除了物流、包裝等銷售費用之后,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的銷售單價仍明顯低于向非關聯方的銷售單價。
數據顯示,2016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銷售LVT表皮121.18萬元,其中規格為1.5*0.5的銷售單價為17.09元/㎡,規格為2.0*0.5的銷售單價為18.80元/㎡。再來看海象新材向非關聯方無錫市中德裝飾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銷售情況(已經剔除了物流、包裝等銷售費用),規格為1.5*0.5的銷售單價分布在18.19元/㎡-22.24元/㎡之間,規格為2.0*0.5的銷售單價分布在19.36元/㎡-25.37元/㎡之間。
除此之外,海象新材還溢價1200多萬元收購了海橡集團及海橡鞋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
2018年5月,海象新材以2,374.43萬元的價格向海橡集團購買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在建工程。其中,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715.31萬元,評估價值為865.51萬元,評估增值21%;在建工程的賬面價值與評估價值均為1508.92萬元,而7月12日,因海橡集團在評估基準日后又支付了400萬元工程款,海象新材支付給海橡集團的轉讓價格又增加了400萬元。
2018年6月,海象新材又以7593.60萬元的價格向海橡鞋材購買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為1165.54萬元,評估價值為2219.73萬元,評估增值90.45%;房屋建筑物的賬面價值為4832.62萬元,評估價值為5373.87萬元,評估增值11.20%。
綜合以上與海橡集團的眾多關聯交易,報告期內,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團順送利益超1000萬元。
蹊蹺!競爭對手子公司是第一大客戶
招股說明書披露的信息顯示,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海象新材營收分別為2.08億元、3.89億元、7.83億元和3.71億元,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882.71萬元、586.13萬元、8957.33萬元和5633萬元。
然而,有業內人士注意到,在此報告期內,海象新材有一個重要客戶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簡稱“SUN SHINE”),招股書介紹稱,該公司是中國香港地區排名靠前的PVC地板貿易商。
2016年至2018年,SUN SHINE向海象新材采購金額分別分6836萬元、1.18億元和1.29億元,是這三年期間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戶,且采購金額呈現大幅上漲趨勢。
招股說明書同時披露,2016年至2018年,SUN SHINE營業收入分別約為963萬美元、1848萬美元和2020萬美元,銷售額與向海象新材的采購額基本一致。
然而,資料顯示,SUN SHINE是一家2015年剛剛成立的公司,注冊資本僅200萬元,其母公司良友木業主要從事實木地板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良友木業“大藝樹”品牌實木地板產品主要銷往北美地區,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良友木業與海象新材為同業競爭關系。
有業內人士質疑,SUN SHINE母公司是海象新材的競爭對手,而SUN SHINE幾乎所有的采購來源于海象新材,SUN SHINE是海象新材的獨家代理公司?而且SUN SHINE剛成立一年就能成為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戶,雙方的交易是否正常?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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