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08:3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石磊磊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況,導致本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續期屆滿前全部變現時,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不含)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董事會...
證券代碼:600031 證券簡稱: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摘要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聲明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c保證本員工持股計劃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特別提示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員工持股計劃”)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三一重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
2、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核心業務(技術)人員,共計不超過 2264 人,所有參加對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任職。符合條件的員工按照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 3、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設立規模不超過 140,710,217 元。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為公司根據薪酬制度計提的獎勵基金。
4、本員工持股計劃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已回購的股份,合計不超過 8,306,388 股,合計不超過公司當前股本總額的 0.10%。 本員工持股計劃購買回購股票的價格為 16.94 元/股(公司股票回購的均價為 12.70 元/股)。 5、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 本員工持股計劃規模上限等要求有變更的,則本員工持股計劃規模根據變更后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相應進行調整。 6、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 72 個月,自本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本員工持股計劃通過非交易過戶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所獲標的股票,本員工持股計劃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 12 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在前述鎖定期內不得進行交易。 7、本員工持股計劃的標的股票權益分 5 個自然年度歸屬至持有 人,分別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每個年度歸屬至持有人名下的比例均為 20%;每個歸屬年度屆滿且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后,由管理委員會根據市場行情擇機實施分配。 8、本員工持股計劃不對持有人設置業績考核指標。 9、如持有人對公司發生貪污、受賄、侵害公司利益等不廉潔、不誠信行為,持有人的參與資格將被取消,管理委員會有權將其不廉潔、不誠信行為發生年度以及發生當年以后各年度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強制無償收回,所收回份額對應的收益歸公司所有。 10、無論持有人因何種原因不在公司任職,持有人的參與資格都將被取消,管理委員會有權將其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未分配份額強制無償收回,所收回份額對應的收益歸公司所有。 11、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辦理持有人的資格取消事項,以及被取消資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額的處理事項。 12、本員工持股計劃內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持有人會議, 持有人選舉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履行日常管理職責,代表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或授權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權利。本員工持股計劃可選擇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 13、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后,公司將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審議本員工持股計劃,本員工持股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實施。公司審議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將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14、員工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的原則,不存在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的情形。 15、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后,將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要求。 16、本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董監高、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無一致行動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動計劃,本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期間放棄其持有股票的股東大會表決權。 17、公司實施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財務、會計處理及其稅收等問題,按有關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稅務制度規定執行,員工因員工持股計劃實施而需繳納的相關稅費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員工持股計劃。
二、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一)參加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了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名單。所有參加對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任職。 (二)參加對象的確定標準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應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 3、公司認定的關鍵崗位人員; 4、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 (三)激勵對象的核實 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予以說明。公司聘請的律師將對參加對象是否合法合規發表明確意見。 (四)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情況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授予份額上限及份額分配由公司 董事會確定,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對參加員工持股計劃的對象名單及其認購份額進行調整。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共計不超過 2264 人,預計授予份額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號 姓名 職務 授予份額(元) 比例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 易小剛 董事、高級副總裁 3,000,000 2.13% 2 劉道君 監事會主席 11,083,400 7.88% 3 代晴華 高級副總裁 2,400,000 1.71% 4 俞宏福 高級副總裁 5,960,190 4.24% 5 趙想章 高級副總裁 2,400,000 1.71% 6 向儒安 高級副總裁 8,031,426 5.71% 7 張科 副總裁 725,000 0.52% 8 袁愛進 副總裁 2,150,000 1.53% 9 肖友良 董事會秘書 150,000 0.11% 10 劉華 副總裁、財務總監 775,000 0.55% 11 孫新良 副總裁 3,400,000 2.42%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小計 40,075,016 28.48%
二、中層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公司核心業務(技術)人員 中層管理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公司核心業務 100,635,201 71.52% (技術)人員小計 總計 140,710,217 100%
三、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股票來源 (一)員工持股計劃資金來源 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設立規模不超過 140,710,217 元。本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為公司根據薪酬制度計提的獎勵基金。 (二)員工持股計劃股票來源 本員工持股計劃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已回購的股份,合計不超過 8,306,388 股,合計不超過公司當前股本總額的 0.10%。 本員工持股計劃購買回購股票的價格為 16.94 元/股(公司股票回購的均價為 12.70 元/股),本員工持股計劃購買回購股票的價格為 公司股票回購均價的 133.35%。 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本計劃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本員工持股計劃將通過非交易過戶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獲得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終止、延長和變更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 1、本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為 72 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存續期滿可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展期。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自然災害),導致上海證券交易所停市,則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停市相同的時間自動延長,上海證券交易所停市期間,持有人所持員工持股計劃份額不得退出、轉讓、質押、擔保、償還債務。 2、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 1 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 2/3(不含)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提前終止或延長。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況,導致本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續期屆滿前全部變現時,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 2/3(不含)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后,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可以延長。 (二)員工持股計劃的所持股票的鎖定期 1、本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為 12 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登記過戶至本員工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 2、本員工持股計劃將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票買賣相關規定,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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