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08:14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林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產業鏈上看,海優新材的產品處于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位置,是光伏組件封裝的關鍵材料。
《電鰻快報》文/林妍
12月15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同意上海海優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優新材”)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該公司將刊登招股文件。實際上,經《電鰻快報》調查發現,海優新材此次IPO招股書存在很多疑點,已在10月中旬發去了求證函,但至今也沒能收到公司回復。海優新材在隱藏什么?
科創屬性不足
從產業鏈上看,海優新材的產品處于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位置,是光伏組件封裝的關鍵材料。在我國光伏產業早已實現國產替代的背景下,細分賽道行業集中度較高,競爭愈發激烈。而目前與海優新材處于同行業的福斯特、東方日升及上海天洋均已成為A股上市公司,在經營規模、資金實力上占據優勢。海優新材這個新兵受產業鏈上下游夾擊,會迎難而上嗎?
《電鰻快報》注意到,海優新材近三年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79%、3.54%、3.64%,而東方財富顯示,科創板盈利企業的平均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0.67%、10.13%、10.61%。在此背景下,海優新材擁有的發明專利最近申請日還要追溯至2016年7月,而且還是通過繼受取得。而公司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最近申請日還要追溯至2015年2月。
需要指出的是,數年發明專利“顆粒無收”的海優新材并不是沒有申請發明專利,而是不少申請慘遭失敗。比如,國家知識產權局顯示,海優新材2016年申請的發明專利共有10項,其中5項已經失敗,失敗的原因為逾期視撤失效和撤回專利申請;剩余5項則還在流程中。
實控人“賭”性大
從股權結構來看,海優新材的實控人為李民和李曉昱,兩人系夫妻關系且合計持有海優新材45.64%股份,并且通過海優威投資、海優威新投資共控制海優新材50.7%股份。李曉昱為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李民為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李民、李曉昱分別持有海優新材股份比例33.83%、16.11%。市場質疑,這種家族式企業,若實際控制人通過行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公司經營、財務決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潤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響,將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尤為注意的是,實控人李民和李曉昱,這對“70后”夫妻曾簽署眾多對賭協議,且部分對賭協議并沒有按約定完成。
2011年至2013年期間,李民和李曉昱承諾海優新材2013年的歸母凈利潤(扣非后)不少于2700萬元,如未實現業績承諾則進行賠償。另外,海優新材如果2016年12月31日前未成功IPO,或2013年的歸母凈利潤少于1500萬元,則投資方有權回購。在2013年,雖然李民和李曉昱承諾海優新材的上市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前,但業績對賭則是針對海優新材2015年和2016年歸母凈利潤合計不少于6700萬元。2014年,同樣約定海優新材的上市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前,不過業績承諾為海優新材2014年的歸母凈利潤(扣非后)不少于3750萬元。
《電鰻快報》發現,這三波“賭局”中的投資方為昆山分享、深圳鵬瑞、北京同創、浙江匯賢、浙江領慶和張雁翔等。從目前結果來看,海優新材并沒有在2016年12月31日前成功上市。另外,海優新材2013年至2016年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28.95萬元、1777.82萬元、3234.4萬元、4311.41萬元,部分業績承諾并沒有完成。在此背景下,李民和李曉昱對投資者進行過賠償,而且還影響過海優新材的財務報表。比如,海優新材2017年半年報顯示,公司曾因業績對賭事項承擔過428.53萬元的賠償。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歷史業績對賭判決案例中,海優新材不能作為業績對賭承諾賠償方,相關業績對賭責任人變更為實控人承擔。這項調整使海優新的其他應收款和未分配利潤等均發生變化。
另據天眼查信息,李民共有48個任職信息,其中擔任股東9家,擔任高管21家,實際控制權19家;而李曉昱同樣也有著25個任職信息,其中擔任股東7家,擔任高管15家,實際控制權16家。有市場質疑,海優新材實控人同時實際控制數十家公司,如何避免利益輸送?
財務報表“修正”不休
在申報科創板前,海優新材在2017年4月和2017年8月進行過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包括收入確認存在跨期、存貨暫估差錯、年度獎金未按權責發生制核算、內部往來抵消差錯等。
海優新材2020年5月公布的科創板申報稿顯示,公司因三大原因而進行過差錯更正,一是對信用一般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或貼現不終止確認,并對商業承兌匯票計提壞賬準備;二是重分類預付設備款;三是同一單位在其他非流動資產與應付賬款同時掛賬抵銷。為此,海優新材進行了18項修改,比如2018年資產減值損失增加121.72萬元。
有意思的是,海優新材申報科創板后財務報表依舊還有差錯。雖然海優新材2020年9月公布的上會稿中,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原因和修改項目與申報稿相同。但海優新材上會稿中的金額卻發生的了變化,比如2018年年末應收票據增加金額由8966.12萬元變為9656.12萬元。受這些影響,海優新材上會稿與申報稿的財務報表有不少變化。比如申報稿中,海優新材2017年至2019年經營性凈流量分別為-9892.52萬元、-10644.33萬元、-980.06萬元;而在上會稿中,則為-9892.52萬元、-11721.34萬元、-1029.2萬元。
從海優新材所處行業特點看,其下游組件客戶確實存在一定的付款周期。光伏膠膜行業客戶主要為大型光伏組件企業,產品銷售回款周期較長,而海優新材的供應商主要為大宗化工原料廠商,采購付款結算賬期較短,行業具有營運資金占用較大的特點。由此可見,如果海優新材客戶的款項支付情況出現負面變化,或海優新材籌資能力下降,可能導致該公司存在營運資金不足的風險。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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