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08:53 | 來源:東方財富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深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定于2021年1月6日召開2021年第1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立科技”)的首發申請。本立科技主要從事...
深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定于2021年1月6日召開2021年第1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立科技”)的首發申請。
本立科技主要從事為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新材料中間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報告期內,本立科技營業收入為33,745.00萬元、43,798.34萬元、55,928.42萬元、30,123.33萬元,公司 2020 年 1-9 月營業收入為 45,642.24 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 11.14%,歸屬于公司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 6,635.89 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 48.4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509.47 萬元,同比增長 51.23%。本次擬公開發行不超過1768萬股,擬募資4.7億元。
員工進主要倉庫縱火造成重大損失
根據裁判文書網(2017)浙1082刑初929號信息顯示,原本立科技員工吳家根,因本立科技未滿足其崗位調動,懷恨在心。2016年10月22日2時許,被告人吳家根潛入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類倉庫二樓小倉庫內,用事先準備好的打火機點燃該倉庫存放的包裝袋并引發火災,后被公司組織人員將火撲滅。
本次火災導致倉庫內499只包裝袋被燒毀,倉庫墻面、地面門窗等損壞。經臨海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損毀的包裝袋、倉庫過火后修復費用價值人民幣92474元。經臺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吳家根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最后法院宣判:被告人吳家根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一個普通員工都能隨意進入本立科技重點倉庫并縱火,說明本立科技內控和安保制度非常不健全,本立科技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
子公司被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未披露
根據(2016)浙1082行審1043號信息顯示,浙江同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被臨海市國土資源局在臨海市人民法院因臨國土監字[2007]第1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同豐醫藥未履行而強制執行。
同豐醫藥為本立科技全資子公司,招股書中披露,同豐醫藥注銷前無違法違規行為,相關資產、人員、債務已妥善處理完畢,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情形。本立科技是否涉重大信息披露違規?同豐醫藥在本立科技IPO之前緊急注銷是否與此強制執行案件有關?
子公司借款擔保和受托轉貸疑利益輸送過度依賴前五大客戶
2016年4月,吳政杰、陳建軍、同豐醫藥分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臨海支行簽訂《保證合同》,為公司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臨海支行簽訂的編號為 2016016GD5002 的《固定資產暨項目融資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
2018年4月,吳政杰、陳建軍、同豐醫藥分別與寧波銀行臺州分行簽訂編號為 08801KB20188000、08800KB20188080、08800KB20188079號,有效期自 2018年4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的額度為3,000萬元的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寧波銀行臺州分行依所簽訂的一系列授信業務合同與公司形成的債權提供保證擔保。
2019年12月,陳建軍、同豐醫藥已終止上述擔保。同豐醫藥在2018年還存在向本立科技受托轉貸的行為。子公司同豐醫藥屢次為本立科技提供借款擔保和受托轉貸, 其中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
2017-2019年,本立科技來自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94.25%、85.97%和80.29%。過度依賴前五大客戶,若以后合作關系發生變動,也許會對本立科技營收造成重大影響。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