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8 21:52 |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奇德新材IPO有多個“坑”需要填平,該公司申報材料中出現多處表述或披露真實性錯誤,前后三個月時間的增資價格差異巨大,部分營業收入不具有持續性且引來多次糾紛,多家關...
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估值和關聯交易的合理性、經營收入的可持續性一直是發審委重點關注的問題。廣東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奇德新材)創業板上市已經于2020年12月3日過會,而該公司卻毫不客氣地踩中了這幾條“紅線”。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研究發現,奇德新材IPO有多個“坑”需要填平,該公司申報材料中出現多處表述或披露真實性錯誤,前后三個月時間的增資價格差異巨大,部分營業收入不具有持續性且引來多次糾紛,多家關聯企業系屬同行且存在關聯交易。
申報材料27處“小失誤”是態度問題還是披露失實
如今IPO申報中的“筆誤”幾乎是罕見的,奇德新材的申報材料卻有27處漏洞,有的還相當低級。比如將“其他塑料采購均價為17458.01元/噸”誤寫成“其他塑料采購均價為17458.01萬元/噸”。
奇德新材在最新版招股書中更正了一些數據上的錯誤,比如“2019年度前五名客戶收入”從“8929.89萬元”更正為“8621.81萬元”,“改性復合材料及制品產量2020年1-6元的產能數據”由“10647.22噸”改為“10656.77噸”,“2020年1-6月外協加工數據合計數”由“383.20萬元”改為“380.82萬元”,等等。
對收購子公司的對收購對象“糾錯”,是披露出錯還是另有隱情?
奇德新材11月3日最新披露的招股書顯示,2017年8月,奇德新材受讓饒德生、珠海邦塑、陳衛明、陳云峰、劉明濤、姜曉春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出資額共計2250萬元,中山邦塑成了奇德新材的全資子公司。
但奇德新材11月20日發布的《落實函回復》稱,在上述重大資產重組轉讓中,并不存在向名為陳衛明的股東收購相關股份的情況,真實情況是,2017年8月,奇德新材受讓饒德生、珠海邦塑、陳云峰、劉明濤、姜曉春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出資額共計2250萬元,中山邦塑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增資價格的合理性遭質疑
據了解,劉明濤、姜曉春與奇德新材的實控人饒德生相識已久,當年饒德生投資設立中山邦塑精密塑膠有限公司的時候,劉明濤、姜曉春二人就是股東。
2017年9月,奇德新材召開股東大會,同意公司注冊資本由3350萬元變更為3750萬元,其中饒德生控制的奇德控股以1784萬元現金出資,認繳公司新增股份223萬股;員工持股平臺珠海奇德和珠海邦塑分別以328萬元、688萬元現金出資,分別認繳公司新增股份41萬股、86萬股。此外,無關聯自然人劉明濤、姜曉春分別以200萬元現金出資,認繳公司新增股份25萬股,本次增資價格為8元/股。
2017年12月,也就是僅僅過了3個月,奇德新材再度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公司注冊資本增加至4168萬元,新增股份由外部股東粵科匯盛以5216.64萬元現金出資認繳,本次增資價格為12.48元/股。奇德新材本次增資價格大幅上升,但從基本面尚未看出估值提升的基礎。
上述兩次增資時間僅相差了3個月,但增資價格上漲了56%。如果第二次增資是投資機構的市場化操作,那么第一次的低價增資是否合理呢?
短期收入營收“井噴” 招惹5宗訴訟
招股書顯示,奇德新材的主要產品包括改性尼龍復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復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復合材料及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
2020年上半年,該公司的業務增長與其防護用品業務有直接關系。據統計,2020年上半年,奇德新材靠著防護用品領域獲得收入1.06億元。下半年因為疫情得到控制、國內熔噴料產能大幅增加、市場需求減少等因素,奇德新材2020年7-10月防護用品領域月均銷售收入僅242.30萬元(未經審計),較2020年上半年該領域月均銷售收入下降86.23%。
奇德新材的防護用品業務井噴式增長,并沒有持續性,同時也惹來一些麻煩。據了解,奇德新材遭到無錫艾度科技有限公司、江蘇艾格通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格利納(青島)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中山市鶴豐燈飾有限公司、江蘇東方潔妮爾新材料有限公司、廣東德鑫制藥有限公司等眾多客戶的密集起訴。
這些起訴集中發生在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起訴原因主要與產品質量、交貨逾期有關。對此,奇德新材在上會稿中表示,與廣東德鑫制藥有限公司已經和解。根據廣東百昌律師事務所代理律師出具的相關案件預判意見,公司作為被告的剩余5宗涉訴案件勝訴機率較大。
多家關聯企業系屬同行 關聯交易是否合理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奇德新材董事長饒德生的侄子堯善昌持有廣東邦凱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邦凱塑料)60%的股權,并擔任執行董事、經理的職位。工商信息顯示,邦凱塑料成立于2009年,營業范圍包括工程塑料、塑料制品等產品的加工與銷售,與奇德新材屬于同行業。
資料顯示,饒德生的另一個侄子堯水清也曾經營過一家名為珠海瑞創化工材料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企業,主營化工材料銷售。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已于2017年9月18日注銷。
此外,奇德新材另一創始人陳棲養的兒子也經營著兩家與奇德新材業務相似的公司,分別為陳衛華控制的東莞市名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塑新材)、陳衛明控制的廣東龍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道新材)。
其中,龍道新材成立于2014年,從事工程塑料研發制造、模具的設計開發,產品涵蓋PA(尼龍)、PP(聚丙烯),與奇德新材業務高度相似;名塑新材則成立于2018年6月,經營范圍同樣包括工程塑料、塑料制品等。
2017年,奇德新材向龍道新材銷售改性尼龍、改性聚丙烯的金額為80.04萬元;向邦凱塑料銷售改性尼龍的金額為249.07萬元。
2018年修訂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曾要求,發行人需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其中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那么,奇德新材與上述同行業關聯企業的關聯交易是否合理,又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呢?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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