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 11:00 |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立科技只擁有10項發明專利,而且其中只有3項是原始取得,其余7項都是“繼受取得”,也就是買過來的。市場質疑,本立科技自述“形成了較強的持續研發創新能力”,有所不妥...
1月6日,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立科技)首發過會,即將登陸創業板。但經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對其已披露信息和其他公開信息進行了研究,發現本立科技存在研發創新能力弱、大客戶與供應商重疊等問題。對于本網發去的求證函,本立科技選擇了緘默不言。
本立科技IPO隱藏了什么?
持續研發創新能力受質疑
本立科技本次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書中,該公司描述其專注于化工中間體領域十余年,積累了較多專利與非專利技術,創設了三大技術平臺,構建了成熟高效的研發和成果轉化體系,形成了較強的持續研發創新能力。
但實際上,截至上市,本立科技只擁有10項發明專利,而且其中只有3項是原始取得,其余7項都是“繼受取得”,也就是買過來的。市場質疑,本立科技自述“形成了較強的持續研發創新能力”,有所不妥。
不僅如此,在所有“繼受取得”的專利中,申請日最早的一項為“一種喹諾酮主環化合物的合成方法”,申請日是在2006年12月19日。但國家知識產權局檢索信息顯示,此項專利目前的專利權人仍然是本立科技的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顧海寧,并未將此項專利的專利權變更至本立科技名下。此項專利的專利權還并不歸本立科技所有,本立科技就堂而皇之地在招股書中披露是自己的專利,這是否涉嫌欺騙監管部門和投資者?
大客戶與關鍵供應商重疊
據披露,2019年,本立科技的前五大客戶分別為浙江國邦及其關聯方、京新藥業、江蘇國泰、朗華制藥和浙江融易通,而身為第一大客戶的浙江國邦及其關聯方對本立科技的經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本立科技來自第一大客戶浙江國邦及其關聯方的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38.64%、36.2%和39.53%;同時,本立科技向山東國邦采購環丙胺作為生產原料,采購占比分別為21.78%、17.92%和24.02%。其中,浙江國邦和山東國邦同為國邦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邦醫藥)的下屬子公司。
資料顯示,國邦醫藥以原料藥業務為核心,是全球大環內酯類和喹諾酮類原料藥的主要制造商和供應商。2007年年初,國邦醫藥開始投入生產硼氫化鈉、硼氫化鉀、環丙胺等關鍵醫藥中間體產品,也就是說,本立科技與國邦醫藥的經營業務具有一定相似性,同時還存在一定競爭關系。
環丙胺則是生產環丙沙星、恩諾沙星、加替沙星和莫西沙星等喹諾酮原料藥的關鍵中間體,也可用于農藥產品的生產,本立科技合成生產1501產品時需使用環丙胺,報告期內,從采購情況看,除2018年本立科技向浙江沙星少量采購環丙胺外,2017年和2019年本立科技均主要向山東國邦采購環丙胺,且采購占比有所提升。
對此,市場人士認為,本立科技的經營嚴重依賴國邦醫藥及旗下公司,而自身獨立經營能力不足,這樣的公司是不是符合上市標準,值得拷問。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將繼續關注本立科技IPO進展。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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