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07:3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高偉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據公開信息顯示,余姚市姚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姚鴻環保”)在2016年至2018年一直位列前五大原材料和能源供應商名單之中。...
《電鰻快報》文/高偉
近日,寧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茂能源)披露了IPO招股書,公司擬在上交所上市,保薦機構為東方花旗證券。經《電鰻快報》調查發現,該公司此次IPO招股書存在五大疑點,既有信披問題,也有控股股東的問題。
《電鰻快報》雖早在去年12月份初向該公司發去求證函,但至今也未獲回復。
秘密一:有公司未成立就已展開合作
《電鰻快報》據公開信息顯示,余姚市姚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姚鴻環保”)在2016年至2018年一直位列前五大原材料和能源供應商名單之中。在這三年內,世茂能源對姚鴻環保的采購額分別為218.60萬元、304.64萬元、364.16萬元。但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信息,姚鴻環保成立于2018年4月10日,也就是說,在姚鴻環保還未成立的時候世茂能源已經與其展開合作,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
即使,姚鴻環保2018年以前,還沒有進行公司化經營,那么這至少說明世茂能源的供應商體系是很不完善的,為什么世茂能源要選擇一家成立不久且實力平平的公司呢,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背后“交易”呢?
秘密二:家族控股,中小股東利益難保證
根據招股書,世茂能源的實際控制人為李立峰、鄭建紅、李象高、周巧娟、李春華、李思銘6名自然人,其中:李立峰和鄭建紅為夫妻關系,李象高和周巧娟為夫妻關系,李象高、周巧娟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華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銘為李立峰、鄭建紅的女兒,上述6人為一致行動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簽署《一致行動協議》,6位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公司100%的股份。市場人士認為,簽署《一致行動協議》通常會有后續的動作,有可能是為了兼并重組,也有可能是為了套現。本身接觸一致行動關系對股價不會造成大的影響,但要密切的行動,或出現大股東套現(利空)會對股價造成很大影響。
一直以來,股權集中、“一股獨大”被視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絆腳石。特別是在民營企業中,如果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結構弱點將更加突出。家族式企業在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結構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員之間容易通過控制董事會來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有可能傷害其他小股東的權益。在聘用人員方面,容易“任人唯親”,在職工升職考量上,容易受道德影響優先給“有背景”的人升職加薪,可能導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對公司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市場質疑,這種家族式企業,若實際控制人通過行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公司經營、財務決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潤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響,將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秘密三:世茂銅業、世茂能源糾纏不清
《電鰻快報》梳理供應商信息發現存在資金拆借和關聯交易。世茂銅業是世茂能源的第二大股東,從招股書中發現,二者之間的關系遠不止股東那么簡單,不僅發生過資金拆借還存在關聯交易。
2017-2019年度,世茂能源向世茂銅業銷售蒸汽的金額分別為373.30萬元、707.99萬元、615.84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 1.71%、3.15%、2.65%。2018年-2019年公司將廠房出租給世茂銅業的租金收入分別為11.23萬元、162.23萬元。2018年,公司向世茂銅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房租金額為3819.70萬元。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世茂銅業擁有22個世茂相關商標。
除世茂銅業之外,新疆晶鑫硅業有限公司與世茂能源同樣存在關聯交易,據悉,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自然人中有7人參與這家公司的持股,全部為實控人之一周巧娟的嫡親。
秘密四:嚴重污染環境
2016年前后,有環保組織對世茂能源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進行了檢測。其結果令人震驚。根據檢測結果,公司在20多天檢測中,排放超過的天數高達13天,主要是氮氧化物,這種污染物會引起了酸沉降、細粒子、臭氧等環境問題,最終傷害人類本身,引起癌癥高發等問題。
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再通報,世茂能源存在一氧化碳等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嚴重的污染問題。世茂能源才做出整改。
2019年2月,寧波市應急管理局發布一則工作動態:余姚市安委辦組織召開世茂能源鍋爐附屬管道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協調會議。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余姚市安委辦遞交了《關于寧波眾茂姚北熱電有限公司(即世茂能源)在用電站鍋爐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報告》材料。這份材料說明世茂能源仍然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僅隔一個月余,世茂能源被列入2019年度余姚市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單位,要求在10天內對其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由此看出,此次IPO世茂能源完全是“帶病”沖刺IPO,主要是奔著“圈錢”去的。
秘密五:董事長控股21家公司,難避免利益輸送
據天眼查信息,董事長李立峰共有18條任職信息,其中擔任法人代表4家,擔任高管10家,擔任股東14家,與此同時,有實際控制權21家。
尤為關注的是,李立峰目前共有348條周邊風險信息,并有210條符合條件的預警提醒信息。其中他擔任股東的新疆晶鑫硅業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4次被法院強制執行;擔任高管的上海今山實業有限公司進行了簡易注銷;擔任股東的余姚企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曾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擔任高管的紹興市上虞華鋒置業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處于出質狀態;擔任股東的新疆晶鑫硅業有限公司有21項被起訴的開庭公告……
有市場質疑,董事長同時任職數家公司高管,如何避免利益輸送?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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