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08:22 | 來源:東方財富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招股書顯示,2017年度-2019年度,天祿光存在個人卡代收廢料等銷售款項、代發獎金等情形;其中,代收廢料等銷售款項為1,911.12萬元,代為支付薪酬為1,553.52萬元。...
蘇州天祿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天祿)是一家專業從事導光板研發、生產、銷售的企業。公司IPO申請近日上會,但隨著招股書的披露,天祿光涉稅案以及專利獨立性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
數據顯示,2017-2019年,蘇州天祿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0,218.53萬元、60,995.31萬元、63,824.55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2,180.66萬元、4,483.69萬元、8,277.29萬元,業績增幅明顯。但與此同時,天祿光2017年至2019年出現了個人卡代收銷售款及代發獎金情況。
招股書顯示,2017年度-2019年度,天祿光存在個人卡代收廢料等銷售款項、代發獎金等情形;其中,代收廢料等銷售款項為1,911.12萬元,代為支付薪酬為1,553.52萬元。
近些年來,公司通過個人卡(私戶)收取銷售款、支付相關獎金費用等情況屢見不鮮,由此引發補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比比皆是。而從稅務稽查的角度來看,公司人員私戶銀行流水逐漸成為稽查的主要內容之一。
通過公司高管、員工或相關人員的個人銀行賬戶,收取銷售款,可以達到少申報、不申報納稅所謂的“避稅目的”;而通過公司高管、員工或相關人員的個人銀行賬戶,向員工發放工資、績效獎、年終獎等薪酬,則希望通過隱瞞個人收入、達到少繳社保、不代扣代繳個稅的目的。
天祿光通過私戶收取的銷售款及代發薪酬金額均高達上千萬。公司稱,針對2017-2019 年度通過個人卡代收廢料等銷售款項的情形,公司已主動申報并繳納相關稅款,其中繳納增值稅及附加金額 241.85 萬元、企業所得稅 47.94萬元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即,天祿光通過私戶收取銷售款及發薪長達三年。
另外,天祿光所處行業競爭激烈,公司掌握的核心技術是企業競爭中占有先機的關鍵條件之一。天祿光招股書披露了報告期內的對外合作情況,其中2019年5月,公司與常熟理工學院簽訂了《技術服務合同》,用于一種成品導光板用頂角保護裝置研究。
但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8年,常熟理工大學汽車工程學院副教授焦洪宇先生就曾多次參與天祿光的專利申請,而對此招股書并未披露。
最后,天祿光招股書稱,此次IPO,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一是募資1.5億補充流動資金。但財務數據顯示,2019年,天祿光贖回理財產品的金額就高達2.38億元。一方面上市募資補充流動性,一方面又將上億資金用于購買銀行理財,這并不符合正常的財務邏輯。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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