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08:44 | 來源:IPO日報 | 作者:吳鳴洲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本次IPO,力諾特玻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5810.98萬股,且本次發行完成后公開發行股數占發行后總股數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擬募集資金53896.34萬元,計劃用于建設高硼硅玻...
又一家新三板公司沖刺A股市場。
3月4日,山東力諾特種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諾特玻”)將創業板IPO上會,接受上市委的審核。
本次IPO,力諾特玻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5810.98萬股,且本次發行完成后公開發行股數占發行后總股數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擬募集資金53896.34萬元,計劃用于建設高硼硅玻璃生產技改項目以及中性硼硅藥用玻璃擴產項目。
01大股東套現?
上會稿顯示,力諾特玻的主營業務為特種玻璃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有藥用玻璃、耐熱玻璃和電光源玻璃等系列。
截至最新披露,力諾投資為公司控股股東,高元坤為實際控制人。其中,力諾投資是力諾特玻的控股股東,持有力諾特玻41.5%的股份,高元坤通過力諾集團和力諾投資控制力諾特玻,系力諾特玻的實際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8月,力諾特玻曾在新三板掛牌上市,后于2017年8月摘牌。摘牌后,公司曾進行多次股權轉讓和增資。
2018年2月,力諾投資與力諾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力諾投資向力諾集團轉讓了1539萬股公司股份,按照原始受讓成本轉讓,轉讓價格為3401.19萬元,即2.21元/股。由此,力諾集團作為新股東進入力諾特玻,持股比例為9.06%。
對此,上會稿解釋稱,本次股權轉讓為力諾集團內部股權結構調整。
然而持股還不到4個月,2018年6月至7月,力諾集團將持有的力諾特玻全部股權分別轉讓給深圳市丹與墨投資有限公司等四個股東,轉讓價格均是9.1元/股。
這也意味著,通過股權的受讓和轉讓,力諾集團就獲利1.06億元。IPO日報查詢發現,股權轉讓時,力諾集團共有兩位股東,分別是高元坤和力諾集團監事會主席申英明,持股比例分別為80%、20%。
除了股權轉讓帶來的收益,公司進行現金分紅也讓高元坤收獲頗豐。
2017年以來,公司向股東分配利潤3次,累計分配金額14486.2萬元(含稅)。
2017年9月27日,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4元,共計派發股利6796.4萬元;2018年4月30日,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擬派發現金股利2.5 元,共計派發股利4247.75萬元;2018年11月20日,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擬派發現金股利2元,共計派發股利3442.05萬元。
力諾特玻的頻繁分紅以及上述股權轉讓,或許與高元坤和力諾集團的股權高質押有關。
上會稿顯示,報告期內曾存在高元坤質押力諾集團股權、力諾集團質押力諾投資股權為力諾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銀行貸款等債務提供擔保的情形。如截至2020年6月底,高元坤持有力諾集團51120萬股股份,其中37120萬股已被質押。
不過截至最新披露,高元坤持有的力諾集團股權及力諾集團持有的力諾投資股權相關的質押已全部解除。
02數據打架?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5.04億元、5.98億元、6.56億元、2.81億元,凈利潤分別為4861.64萬元、6559.47萬元、8286.78萬元、3468.02萬元。
可以看出,上述時間段內,力諾特玻的收入和凈利潤均保持穩定增長。但如果將戰線拉長,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的凈利潤其實比2015年(6717.26萬元)還低。
細分業務來看,報告期內,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于耐熱玻璃實現的銷售收入,上述產品實現的銷售收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60%以上,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如2019年,公司收入來自耐熱玻璃、藥用玻璃、電光源玻璃的比例分別為62.36%、29.65%、7.99%。
上會稿顯示,力諾特玻的產品受到了不少大牌企業的青睞,其耐熱玻璃產品的主要客戶包括格蘭仕、美的、樂扣樂扣等著名企業;藥用包裝玻璃產品的主要客戶包括悅康藥業、華潤雙鶴、齊魯制藥等企業;電光源玻璃產品的主要客戶包括昕諾飛、朗德萬斯等。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還有部分收入來自境外。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中境外銷售金額分別為11227.51萬元、16384.06萬元、16158.43萬元、7478.46萬元,占各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2.56%、27.89%、24.86%、26.95%。
IPO日報發現,公司與供應商存在財務數據“打架”的情況。
上會稿顯示,公司自2011年起與常州百斯福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百斯福”)合作,公司主要向其采購保鮮盒蓋,并向其出售少量的耐熱玻璃器皿。報告期內,百斯福一直為公司的重要供應商,公司與百斯福的合作具有連續性和持續性。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力諾特玻向百斯福的采購金額分別為865.22萬元、1332.13萬元、2171.13萬元、390.76萬元,百斯福在2018年和2019年是公司的第五大客戶。
然而這一交易數據卻與百斯福披露的不完全一致。
據悉,百斯福是新三板掛牌企業。根據其歷年年報,2017年-2019年,百斯福向力諾特玻銷售商品產生的金額分別為870萬元、1634.07萬元、2147.24萬元。
可以看出,2017年-2018年,百斯福披露的交易數據比力諾特玻分別多了4.78萬元、301.94萬元;但到了2019年,百斯福披露的交易數據卻比力諾特玻少了23.88萬元。
那么,為什么兩家公司連續三年披露的數據都不一致?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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