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0 15:19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關于今年重點查處的問題,《通知》明確,包括大股東違規質押、股權嵌套、股權代持等股權問題;通過信貸、債券、貼現等手段違規套取資金輸送利益、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操縱掏...
5月9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保監會辦公廳于日前已向各銀保監局和銀行保險機構下發《關于印發2022年銀行保險機構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關于今年重點查處的問題,《通知》明確,包括大股東違規質押、股權嵌套、股權代持等股權問題;通過信貸、債券、貼現等手段違規套取資金輸送利益、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操縱掏空機構等關聯交易問題。
《通知》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對照問題要點開展自查,深入摸排隱患,充分暴露風險,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監管部門。其中問題要點共24條,包括15條股權重點問題和9條關聯交易重點問題。
《通知》提出,各級監管部門要圍繞重點問題查深查透,堅持“早識別、早預警、早干預、早處置”的原則,嚴防內部人控制和大股東操縱掏空金融機構風險。充分運用延伸調查權,提高對大股東、控股股東的監管頻率。加大處罰問責力度,從嚴懲處屢查屢犯的機構和人員。
此外,在推動存量問題整改方面,《通知》提到,各銀行保險機構在5月31日前應更新上年度重點問題整改臺賬,并報送至對口監管部門。各級監管部門要對照重點機構重點問題臺賬,定期評估整改情況,督促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的及時銷賬,未按時整改的要進行通報,專項整治三年以來仍未完成整改的要重點督辦。6月30日前更新上年度重點機構重點問題臺賬并報送至關聯交易監管系統。
《通知》還要求,提升中小機構基礎建設。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嚴格按照《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加強股權和關聯交易管理基礎建設,建立健全股東、關聯方檔案管理及內控機制,提升股權、關聯交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數據報送質量,對于反復出現數據錯報、漏報、瞞報的責任人要實施內部問責。各級監管部門要提高穿透監管水平,定期審核機構報送數據,督促提高股權和關聯交易監管系統數據質量,對數據報送不及時、填報不準確、穿透不到位的機構,要采取有效監管措施。綜合利用監管系統中的股權穿透信息模塊和關聯方檔案模塊開展交叉驗證,穿透識別股東股權及關聯關系,加強風險監測研判,對于股權難以穿透、穿透不到位的(主要)股東,依法限制其股東權利。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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