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 14:42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三年之后的2019年11月,聯智橋隧正式更名為湖南聯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聯智科技”),2021年6月,聯智科技首次公開披露招股書,欲沖刺創業板。此次IPO,聯智科技計劃...
2022年5月16日,湖南聯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更新后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這家主營業務是為道路、橋梁、隧道、鐵路等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提供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及預應力智能裝備的公司,計劃在創業板上市。
2016年8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道縣白馬渡鎮武家灘村秀峰廟大橋在主拱圈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橋梁主拱圈發生垮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經技術鑒定,這場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兩個:一是大橋主拱圈混凝土澆筑施工工序不合理,未按設計要求合理分層、分段(均衡)對稱澆筑;二是勁性骨架施工質量不滿足規范要求。在這場事故中,湖南聯智橋隧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聯智橋隧”)監理咨詢分公司為該項目監理單位。
三年之后的2019年11月,聯智橋隧正式更名為湖南聯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聯智科技”),2021年6月,聯智科技首次公開披露招股書,欲沖刺創業板。此次IPO,聯智科技計劃募資34646.79萬元,分別用于工程檢測技術智能化及服務能力提升項目、智慧基礎設施安全監測管控技術產業化項目和研發中心升級建設項目。
監理項目曾發生安全事故
監理人員無證上崗
據招股書介紹,聯智科技聚焦基礎設施結構安全,以“讓基礎設施更安全”為企業使命,致力于為道路、橋梁、隧道、鐵路等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提供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及預應力智能裝備。質量與安全技術服務主要包括工程質量試驗檢測、安全監測及智能管控等技術服務;預應力智能裝備主要包括智能張拉系統、智能壓漿系統等產品。
盡管高喊“讓基礎設施更安全”的口號,但聯智科技監理咨詢分公司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并造成4人死亡卻是不爭的事實。
永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稱“永州市安監局”)認為,聯智橋隧監理咨詢分公司作為該項目監理單位,對事故負有監理責任,最終該監理咨詢分公司被罰款56萬元。同時,永州市安監局還認為聯智橋隧監理咨詢分公司主要負責人楊文選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不力,沒有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沒有認真履行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最終對其罰款4.56萬元。2018年7月20日,聯智橋隧監理咨詢分公司和楊文選均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作為秀峰廟大橋的施工現場監理,2017年8月3日,王鐵強被道縣人民法院最終判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更為關鍵的是,聯智橋隧監理咨詢分公司安排王鐵強擔任秀峰廟大橋的監理人員,卻沒有依照規定向聯智橋隧進行報告。而且監理人員王鐵強沒有監理資質證書,公司也沒有與王鐵強簽訂聘用合同。對于上述情況,深交所進行了問詢,并要求聯智科技說明在此當中的主要義務及責任。
對此,聯智科技回復表示,在該事故項目中,分公司存在未遵守公司規定的行為,其在未向聯智橋隧進行報告的情況下擅自聘請并安排沒有監理資質證書的人員擔任秀峰廟大橋的監理人員。無證上崗的涉案監理人員未與聯智橋隧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系,涉案監理人員與聯智橋隧分公司負責人也因事故分別被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實控人存股權代持行為
上市輔導后匆忙解除
股權代持一直以來都是監管部門重點關注事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業內人士認為,IPO企業若存在股權代持行為,股權還登記在名義股東名下,不符合股權清晰的要求,股權不清晰行為有可能進一步引發訴訟。因此是否存在代持關系、代持關系是否合法、代持協議簽署是否有效,都是IPO的審核重點。
2017年12月,聯智橋隧股東會審核通過了員工持股計劃,其中員工持股平臺長沙聯智翔鴻管理企業(有限合伙)(簡稱“聯智翔鴻”)認繳新增注冊資本97.20萬元、員工持股平臺長沙聯智翔鵬管理企業(有限合伙)(簡稱“聯智翔鵬”)認繳新增注冊資本96.11萬元,增資價格均為9.438元/1元注冊資本。在本次增資過程中,聯智科技的控股股東兼實控人劉柳奇持有的118.04萬元聯智翔鴻財產份額和139.71萬元聯智翔鵬財產份額是受共計13人委托代持。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上述13人的身份,包括外部人員、關聯方湖南綠道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在子公司湖南聯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間接持股的員工,其中有2人為外部人員,其在代持平臺的財產份額共54.24萬元。
2018年10月,鄭雄、陳嘉等5人分別與劉柳奇簽訂《委托投資解除協議》,約定其由劉柳奇代持的聯智翔鴻、聯智翔鵬的財產份額全部轉讓給劉柳奇,轉讓價格根據聯智橋隧截至2018年8月末的凈資產計算確定,轉讓款由劉柳奇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畢。
2019年3月,譚少海、郭意歸和劉柳奇三方共同簽署了《委托投資解除暨代持還原協議》,約定劉柳奇將替譚少海所代持的股份轉讓給配偶郭意歸。2019年7月,因鄔曙光從公司離職,劉柳奇與鄔曙光簽訂《委托投資解除協議》,劉柳奇自協議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投資款19萬元退還給鄔曙光,二人之間的代持關系被解除。
2020年3月,聯智科技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在湖南證監會正式進行輔導備案,但仍有部分代持行為未解除。不久之后的2020年6月,劉柳奇分別與劉德坤等6人簽訂了《委托投資解除暨代持還原協議》,約定劉柳奇將所代持的聯智翔鴻、聯智翔鵬的財產份額無償轉讓至委托人名下,上述劉柳奇和所有人員的代持關系得以完全解除。
應收賬款規模龐大
經營性現金流走低
除了歷史沿革問題外,《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隨著聯智科技經營規模的增長,不斷“水漲船高”的應收賬款也給公司帶來系列問題。
財務數據顯示,聯智科技報告期(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下同)內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8654.14萬元、43774.38萬元和52825.31萬元,分別同比增長38.40%、13.25%和20.68%;同期實現歸母凈利潤分別為5467.78萬元、7005.56萬元和8451.26萬元,分別同比增長55.67%、28.12%和20.64%。目前,聯智科技主要客戶為國有企業、政府部門及事業單位,報告期內公司通過上述客戶所產生的收入分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88.59%、93.19%和 89.50%。
聯智科技快速增長的營業收入背后,存在大量客戶的賒賬。而報告期內,聯智科技的應收賬款(含合同資產)分別為28989.11萬元、36172.24萬元和46774.13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5%、82.63%和88.54%,規模和占比均在不斷增長。
在招股書中,聯智科技重點提示了“應收賬款發生壞賬損失及回款速度不及預期的風險”,其表示,如果客戶出現大規模延遲或逾期付款的情形,可能導致公司計提的壞賬準備增加,影響報表凈利潤;如大量客戶不能及時付款,公司將可能面臨流動性及償債能力不足的風險。聯智科技還認為,如未來國家交通基礎設施投資規模下降、公共預算緊縮或公共財政支出方向、政策及方式發生變化,將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隨著聯智科技業務規模的持續擴大,公司經營性現金流和歸母凈利潤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記者還發現,報告期內聯智科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2294.59萬元、3435.97萬元和-2547.70萬元,和同期歸母凈利潤的差額分別為3173.19萬元、3569.59萬元和10998.96萬元,差異呈現擴大趨勢。聯智科技表示,這主要是因為公司的下游客戶均為大型央企、國企和政府單位,其服務周期長且工程款支付結算審批流程較長。但公司上游供應商則以中小民營企業為主,其服務周期和結算周期均較短。
與此同時,規模日漸龐大的應收賬款也拖累了聯智科技的營運能力。報告期內,聯智科技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1.44次/期、1.20次/期和1.13次/期,呈逐年下降趨勢。Wind數據顯示,報告期內,聯智科技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分別為224.12天、247.54天和245.67天,營業周期分別為291.88天、330.04天和325.97天,整體上在不斷拉長。
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比重(單位:萬元)
年限 項目2021年2020年2019年應收賬款(含合同資產)46774.1336172.2428989.11營業收入52825.3143774.3838654.14占比88.54%82.63%75.00%
經營性現金流和歸母凈利潤差異(單位:萬元)
年限 項目2021年2020年2019年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451.267005.565467.7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547.73435.972294.59二者差異10998.963569.593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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