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09:34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俠名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寶立食品的主營業務為食品調味料的研發、生產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復合調味料、輕烹解決方案和飲品甜點配料等。...
5月26日,上海寶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寶立食品”)首發申請將上會,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14.130,0.03,0.21%)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蔣杰、邱劉振。寶立食品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發行股數不超過4,001萬股,且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擬募集資金4.6億元,其中,2.53億元用于嘉興生產基地(二期)建設項目、3190.98萬元用于信息化中心建設項目、1.7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寶立食品的主營業務為食品調味料的研發、生產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復合調味料、輕烹解決方案和飲品甜點配料等。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臻品致信直接持有寶立食品12,240萬股股份,占寶立食品發行前總股本的34%,系單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寶立食品雖無持股50%以上的股東,但臻品致信持有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能夠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臻品致信為寶立食品的控股股東。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合計控制寶立食品67%的表決權,能夠對寶立食品股東大會的決策產生重大影響。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為寶立食品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2018年-2021年,公司分紅合計4504.17萬元。2018年8月6日,經寶立食品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對2017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3004.17萬元(含稅)。2021年5月15日,經過寶立食品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500.00萬元(含稅)。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1,143.27萬元、74,294.55萬元、90,479.50萬元、72,241.61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0,766.22萬元、74,109.21萬元、90,051.19萬元、71,873.20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81,630.87萬元、80,182.07萬元、99,816.17萬元、80,539.68萬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凈利潤分別為9,349.15萬元、8,171.78萬元、13,411.83萬元、9,778.90萬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9,239.30萬元、8,149.83萬元、13,412.14萬元、9,649.2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9,167.57萬元、10,213.50萬元、13,024.45萬元、8,814.73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0,882.83萬元、11,931.62萬元、13,117.18萬元、4,865.65萬元。
寶立食品2019年凈利潤下滑。2019年、2020年,寶立食品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為4.44%、21.78%;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2.59%、64.12%;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1.79%、64.57%。
公司ROE呈下降趨勢。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42.03%、27.64%、32.32%、18.3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41.71%、34.64%、31.38%、16.78%。
公司產品形態分為粉類和醬類兩種,其中粉類產品包括粉類復合調味料,醬類產品包括醬汁類復合調味料、輕烹解決方案和飲品甜點配料。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粉類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85.17%、84.18%、86.34%、100.05%,產銷率分別為101.28%、102.20%、99.78%、100.19%;醬類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78.79%、74.98%、90.56%、87.10%,產銷率分別為97.89%、97.69%、96.59%、94.84%。
公司償債能力偏弱。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資產負債率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資產總額分別為52,398.87萬元、63,513.72萬元、82,597.27萬元、106,679,61萬元;負債總額分別為27,067,12萬元、28,720.68萬元、34,147.39萬元、48,375.38萬元,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1.66%、45.22%、41.34%、45.35%;可比公司資產負債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22.62%、20.17%、19.03%、20.60%。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低于平均水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96、1.27、1.64、1.42,可比公司流動比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4.70、6.78、5.96、4.66;速動比率分別為0.69、0.92、1.20、1.04,可比公司速動比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4.24、6.34、5.48、4.19。
第一大客戶百勝中國貢獻的銷售占比逐年下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向前五名客戶銷售的收入及其占公司當期總收入比例分別為54.41%、50.11%、44.79%、44.51%。其中,公司的第一大客戶是百勝中國,各期銷售金額分別為23,343.01萬元、22,682.98萬元、22,447.21萬元、16,914.39萬元,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2.81%、30.53%、24.81%、23.41%。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定制品和通用品的收入及占比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定制品收入占比分別為82.66%、80.82%、82.25%、70.14%。報告期內,公司復合調味料銷售收入占各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1.82%、78.47%、72.78%、57.67%,是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
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復合調味料銷售單價的變動率分別為1.79%、-7.22%、-5.93%。3年半的時間,公司主要產品價格下降11.15%。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復合調味料銷售單價分別為13,359.47元/噸、13,599.25元/噸、12,617.47元/噸、11,869.64元/噸。
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18年至2021年1-6月,寶立食品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2.51%、33.45%、32.10%和32.95%;可比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37.62%、37.46%、35.97%、34.22%。外次,各期,寶立食品復合調味料毛利率分別為32.06%、33.43%、31.83%、30.03%。
公司應收賬款、存貨逐年上升。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3,184.48萬元、17,097.46萬元、19,613.03萬元、21,793.27萬元;存貨金額分別為7,247.50萬元、8,539.77萬元、10,141.95萬元、14,285.94萬元。
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遠低于同行均值。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6.02、5.18、5.20、7.36,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112.25、70.72、66.62、44.74;存貨周轉率分別為7.49、6.26、6.59、7.94,可比公司存貨周轉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8.22、8.84、7.44、7.15。
寶立食品招股書披露了公司自設立至今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不規范事項。2016年,寶立有限受到稅務行政處罰;2017年4月,松江區衛計委對寶立有限罰款0.2萬元;2017年10月,松江區市監局對寶立有限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2017年11月,松江區市監局對寶立有限罰款1萬元。
食品調味料企業沖刺上交所主板IPO擬募資4.6億元
寶立食品的主營業務為食品調味料的研發、生產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復合調味料、輕烹解決方案和飲品甜點配料等。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臻品致信直接持有寶立食品12,240萬股股份,占寶立食品發行前總股本的34%,系單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寶立食品雖無持股50%以上的股東,但臻品致信持有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能夠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臻品致信為寶立食品的控股股東。
臻品致信直接持有寶立食品34%的股份,胡珊和周琦系臻品致信第一和第二大權益份額持有人,沈淋濤直接和間接持有臻品致信權益的同時系臻品致信普通合伙人臻品資產的實際控制人;馬駒、馬駒之配偶楊雪琴以及馬駒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寶鈺投資合計控制寶立食品33%的表決權。因此,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合計控制寶立食品67%的表決權,能夠對寶立食品股東大會的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此外馬駒、胡珊、周琦和沈淋濤四人均擔任寶立食品董事職位,能對公司董事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2020年7月31日,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臻品致信和寶鈺投資共同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在確認過往始終保持一致行動關系的基礎上,繼續采取一致行動共同控制公司;2021年8月31日,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臻品致信和寶鈺投資共同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確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協議有效期為五年,自2020年7月31日起算。綜上,報告期內馬駒、胡珊、周琦、沈淋濤為寶立食品的共同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寶立食品擬于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發行股數不超過4,001萬股,且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發行全部為發行新股,不涉及原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情形,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蔣杰、邱劉振。
寶立食品擬募集資金4.6億元,其中,2.53億元用于嘉興生產基地(二期)建設項目、3190.98萬元用于信息化中心建設項目、1.75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2018年-2021年分紅合計4504.17萬元
寶立食品在招股書中披露了最近三年一期實際股利分配情況。
2018年8月6日,經寶立食品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對2017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3004.17萬元(含稅)。
2021年5月15日,經過寶立食品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500.00萬元(含稅)。
2019年凈利潤下滑
寶立食品2019年凈利潤下滑。2019年、2020年,寶立食品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為4.44%、21.78%;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2.59%、64.12%;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11.79%、64.57%。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1,143.27萬元、74,294.55萬元、90,479.50萬元、72,241.61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0,766.22萬元、74,109.21萬元、90,051.19萬元、71,873.20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81,630.87萬元、80,182.07萬元、99,816.17萬元、80,539.68萬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凈利潤分別為9,349.15萬元、8,171.78萬元、13,411.83萬元、9,778.90萬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9,239.30萬元、8,149.83萬元、13,412.14萬元、9,649.24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9,167.57萬元、10,213.50萬元、13,024.45萬元、8,814.73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0,882.83萬元、11,931.62萬元、13,117.18萬元、4,865.65萬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42.03%、27.64%、32.32%、18.3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41.71%、34.64%、31.38%、16.78%。
產能利用率長期未飽和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產品形態分為粉類和醬類兩種,其中粉類產品包括粉類復合調味料,醬類產品包括醬汁類復合調味料、輕烹解決方案和飲品甜點配料。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粉類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85.17%、84.18%、86.34%、100.05%,產銷率分別為101.28%、102.20%、99.78%、100.19%;醬類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78.79%、74.98%、90.56%、87.10%,產銷率分別為97.89%、97.69%、96.59%、94.84%。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資產負債率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資產總額分別為52,398.87萬元、63,513.72萬元、82,597.27萬元、106,679,61萬元;負債總額分別為27,067,12萬元、28,720.68萬元、34,147.39萬元、48,375.38萬元,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1.66%、45.22%、41.34%、45.35%;可比公司資產負債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22.62%、20.17%、19.03%、20.60%。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均低于平均水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96、1.27、1.64、1.42,可比公司流動比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4.70、6.78、5.96、4.66;速動比率分別為0.69、0.92、1.20、1.04,可比公司速動比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4.24、6.34、5.48、4.19。
第一大客戶百勝中國貢獻的銷售占比逐年下降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向前五名客戶銷售的收入及其占公司當期總收入比例分別為54.41%、50.11%、44.79%、44.51%。其中,公司的第一大客戶是百勝中國,各期銷售金額分別為23,343.01萬元、22,682.98萬元、22,447.21萬元、16,914.39萬元,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2.81%、30.53%、24.81%、23.41%。
復合調味料銷售單價下降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定制品和通用品的收入及占比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定制品收入占比分別為82.66%、80.82%、82.25%、70.14%。
報告期內,公司復合調味料銷售收入占各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1.82%、78.47%、72.78%、57.67%,是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
復合調味料是公司的基石業務,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的復合調味料銷售單價分別為13,359.47元/噸、13,599.25元/噸、12,617.47元/噸、11,869.64元/噸。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復合調味料銷售單價的變動率分別為1.79%、-7.22%、-5.93%。
主營業務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2018年至2021年1-6月,寶立食品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2.51%、33.45%、32.10%和32.95%;可比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37.62%、37.46%、35.97%、34.22%。
復合調味料產品是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的主要來源,系影響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的主要因素,隨著輕烹解決方案毛利占比的提升,對毛利率的影響也逐漸增強。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寶立食品復合調味料毛利率分別為32.06%、33.43%、31.83%和30.03%。
2021年6月末應收賬款2.18億元周轉率遠低同行均值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寶立食品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3,184.48萬元、17,097.46萬元、19,613.03萬元、21,793.27萬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存貨金額分別為7,247.50萬元、8,539.77萬元、10,141.95萬元、14,285.94萬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寶立食品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6.02、5.18、5.20、7.36,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112.25、70.72、66.62、44.74;存貨周轉率分別為7.49、6.26、6.59、7.94,可比公司存貨周轉率算術平均值分別為8.22、8.84、7.44、7.15。
曾受到稅務等行政處罰
寶立食品招股書披露了公司自設立至今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不規范事項。
1、2016年,寶立有限受到稅務行政處罰
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稽查局作出“滬國稅松稽罰一[2016]40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寶立有限2015年11月16日支付食堂油煙凈化器1臺抵扣進項稅額3,482.97元,應補增值稅3,482.97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74.15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增值稅罰款1,741.49元,城建稅罰款87.06元,合計應繳款項1,828.55元。
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稽查局作出“滬地稅松稽罰一[2016]34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寶立有限于2012-2015年度用外購消費卡發生員工福利,未計入工資薪金總額,未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處百分之五十的罰款21,365.38元。寶立有限收到上述處罰決定后,及時繳納了相應罰款,并積極進行了整改;
2016年至今,發行人未再受到稅務主管機關的其他行政處罰。根據當時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上述相關規定,寶立有限上述行為適用的行政處罰屬于處罰依據中的最低額度。寶立有限上述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罰款金額較小,上述行政處罰不屬于重大行政處罰。
2、2017年4月,松江區衛計委對寶立有限罰款0.2萬元
2017年4月20日,上海市松江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松江區衛計委”)作出“松第21201720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就寶立有限位于上海松江區茸興路433號場所存在在禁止吸煙場所所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未履行禁煙義務的違法行為,向寶立有限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寶立有限已及時繳納了上述罰款。
寶立有限上述處罰金額較小,根據《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第九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違反該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可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寶立有限上述罰款屬于罰款幅度內最低幅度的處罰。根據上海市松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于2020年12月2日出具的《證明》,經該單位復查證實,寶立有限已完成整改;該違法行為屬于性質較輕、情節輕微、社會危害較小的一般失信行為。
3、2017年10月,松江區市監局對寶立有限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2017年10月16日,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松江區市監局”)對寶立有限作出“松市監案不處字[2017]第270201711106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寶立有限網上開設店鋪的銷售頁面發布了引人誤解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不予處罰。
根據當時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寶立有限上述行為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不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松江區市監局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證明》,寶立有限上述行為不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企業已整改完畢。
4、2017年11月,松江區市監局對寶立有限罰款1萬元
2017年1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松市監案處字[2017]第27020172046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寶立有限食堂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鑒于寶立有限非營利性食堂,上述行為系疏忽管理而非主觀故意,且在事后積極配合調查落實整改,因此除責令改正外,對寶立有限減輕處罰如下:沒收過期豬軟骨,罰款人民幣1萬元。寶立有限已及時繳納了上述罰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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