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2 15:38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痛下針砭,包括監管警示、通報批評、監管工作函、公開認定和公開譴責在內的一系列監管舉措,為上市公司規范經營、緊抓內控敲響警鐘,為資本市場立好規矩、塑造生態劃定“紅...
果斷“亮劍”,嚴格問責。今年7月,滬深兩市共開出83張“罰單”,劍指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其中深交所發出44項監管措施,上交所發出39項,共涉及79家上市公司。
直擊“病灶”,信息披露成為“問題高發區”。在7月被采取監管措施的公司中,約有31%涉及該事項。緊隨其后,約18%的受處罰公司涉嫌違規減持或股份轉讓不規范,11%涉嫌違反前期承諾,9%未按規定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7%涉嫌違規占用公司資金,3%涉及相關責任人違規問題。
痛下針砭,包括監管警示、通報批評、監管工作函、公開認定和公開譴責在內的一系列監管舉措,為上市公司規范經營、緊抓內控敲響警鐘,為資本市場立好規矩、塑造生態劃定“紅線”。
信息披露要“求真”
保證所述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是信息披露的應有之義,也是公眾公司的應擔之責。
因定期報告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江蘇陽光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趙靜、徐偉民,時任財務總監徐霞于7月21日被上交所出具監管警示。
根據已查明的事實,江蘇陽光在信息披露上存在4處“紕漏”:一是對于向河北宇騰羊絨制品有限公司采購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提前確認存貨的情形;二是公司按品號確認收入,卻按產品品類進行成本核算;三是公司計算庫存商品(面料)的存貨跌價準備時的處理考慮不充分;四是公司在2013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中,未披露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向公司無償轉讓“陽光”牌商標的首發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
無獨有偶,今年4月,錦州港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稱,對部分貿易業務的商業實質進行了重新判斷,將相關貿易收入的確認方法更正為“凈額法”,由此調減了2020年度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并對受影響的2021年一季報、半年報和三季報進行追溯調整。
作為投資者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及做出決策的重要依據,財報數據務必“求真求實”。需對上述“不準確”定期報告負責的錦州港及時任董事長徐健、時任總裁劉輝、時任財務總監李挺,日前被上交所作出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近期股價狂攬六連板的*ST科林,卻在信息披露上積弊甚多。根據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ST科林2018年半年報至少虛增營業成本2195.85萬元,占當期營業成本的32.42%;至少虛增營業收入3893.59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32.43%;至少虛增營業利潤1697.74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52.87%。
回查可見,鄧步禮、李磊作為*ST科林時任董事,熊緒俊、余昭利、劉淳云作為公司時任監事,簽署了公司2018年半年報。對此,深交所7月22日向*ST科林下發監管函,要求上述責任人“吸取教訓,杜絕再犯”。
此外,*ST西源、依頓電子、智度股份和華策影視等公司,也因類似問題而被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股份變動要合規
同時,監管“聚光燈”投向部分上市公司股東超額減持、減持未及時披露、超比例增持等事項。
如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7月5日期間,作為中科海訊重要股東,平頂山海訊聲學科技投資合伙企業(以下簡稱“平頂山”)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共計減持公司618.98萬股,占總股本的5.24%。然而,當減持股份數觸及5%的“披露線”時,平頂山并未按規停止交易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是直至7月6日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對此,深交所火速下發監管函,要求中科海訊“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股東違規減持備受監管關注之外,超比例增持同樣“難逃法眼”。7月12日,ST天馬收到深交所監管函。回溯事件,2019年1月21日,深圳中奇、中投發展、海南奇日升、隋廣義、劉心藝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ST天馬的股票比例首次達到5%,并于2021年4月20日合計持有公司股票比例達到10%。但在“觸線”5%、10%持股比例時,上述股東并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并及時進行報告、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ST天馬在此前公告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中還出現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準確的情形。根據公司7月8日發布的《關于股東持股情況的更正公告》顯示,前述公告曾遺漏了披露隋廣義、劉心藝為深圳中奇的一致行動人及持股情況。而在此之前,深交所已于去年5月對前述超比例增持行為發出公司部監管函予以警示。
可靠股份、羅博特科、如意集團、仕佳光子等公司相關股東,也均因違規增減持而受到監管處罰。
非經營性占資要規避
非經營性占資對于上市公司獨立性的損害,無疑是監管要“緊盯嚴打”的領域。
7月20日,上交所一紙監管函揭開了貴廣網絡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事項。回溯可見,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貴廣網絡墊付的轉制退休人員待遇補差資金累計發生額為2361.4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據公司補充公告解釋,公司每月先行墊付轉制退休人員待遇補差金額,再根據墊付金額向間接控股股東貴廣集團申請撥付。
盡管上述占資及利息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收回,然而貴廣網絡間接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事實已然成立。為此,貴廣網絡、貴廣集團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巍、時任財務總監翟海虹、時任董事會秘書黃宗文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兩份針對晶華新材相關責任人的監管措施,則充分體現了監管“定違”和“量罰”的精度與溫度。經查,晶華新材此前在無商業實質的情況下,通過向第三方公司拆借資金,與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對此,周曉東作為公司控股股東暨實控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損害公司利益;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曉南、時任財務總監尹力未能勤勉盡責,故均被予以通報批評。而鑒于時任董秘潘曉嬋無資金審批權限,客觀上知曉資金占用存在一定困難,且事后與監管部門溝通資金占用違規情況,其僅被予以監管警示的措施。
還有部分公司“多病纏身”、數罪分罰。如剛因違規擔保事項而被公開譴責的新潮能源,及因此被公開認定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的時任董事長黃萬珍,日前又因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處以監管警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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