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 10:3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俠名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訴訟二審判決情況近日,高科新創(chuàng)、新浚一期分別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2021)滬民終569號]、《民事判決書》[(2021)滬民終745號],判決如下:駁回上訴...
證券簡稱:南京高科 證券代碼:600064 編號:臨 2022-030 號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涉及訴訟事項判決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終審判決。 ●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創(chuàng)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科新創(chuàng)”)、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出資 69.65%的南京高科新浚成長一期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浚一期”)為上訴人(一審原告)。 ●涉案的金額:(1)高科新創(chuàng):26,870.66 萬元及其利息。(2)新浚一期:49,902.32 萬元及其利息。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chǎn)生負面影響: 目前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在計量持有紹興閏康生物醫(yī)藥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紹興閏康”)份額的公允價值變動時按照其持有江蘇碩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價為基礎,并考慮剩余限售期對應的流動性折扣進行估值。上述判決結果不影響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持有紹興閏康份額的所有權,也不影響其對持有紹興閏康份額當前和未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確認,對公司已確認的相關損益沒有影響。
因二審上訴請求被駁回,未來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最終退出對該項目的投資時所獲得的投資收益與原計劃按照訴訟請求的方式退出該項目可獲得的投資收益相比預計將不及預期。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 目前正對訴訟及該項目運作情況進行分析研判,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提升投資收益。
一、訴訟的基本情況 案件前期訴訟及一審等相關情況詳見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披露的臨 2020-044 號、臨 2020-049 號、臨 2021-033 號、臨 2021-035 號公告。 因本次兩起訴訟除上訴主體和金額外訴訟請求和判決理由相同,所以合并說明相關情況如下: 高科新創(chuàng)、新浚一期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分別請求撤銷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20)滬 02 民初 233 號、(2020)滬 02 民初 234 號民事判決,改判房永生、梁錫林共同給付高科新創(chuàng)其持有的紹興閏康 7.0449%合伙份額的回售款人民幣 26,870.66 萬元及其利息,給付新浚一期其持有的紹興閏康 13.0883%合伙份額的回售款人民幣 49,902.32 萬元及其利息。
二、訴訟二審判決情況 近日,高科新創(chuàng)、新浚一期分別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2021)滬民終 569 號]、《民事判決書》[(2021)滬民終745 號],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385,332.88 元、2,536,916.14 元,由上訴人高科新創(chuàng)、新浚一期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目前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在計量持有紹興閏康生物醫(yī)藥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份額的公允價值變動時按照其持有江蘇碩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價為基礎,并考慮剩余限售期對應的流動性折扣進行估值。上述判決結果不影響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持有紹興閏康份額的所有權,也不影響其對持有紹興閏康份額當前和未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確認,對公司已確認的相關損益沒有影響。
因二審上訴請求被駁回,未來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最終退出對該項目的投資時所獲得的投資收益與原計劃按照訴訟請求的方式退出該項目可獲得的投資收益相比預計將不及預期。高科新創(chuàng)和新浚一期目前正對訴訟及該項目運作情況進行分析研判,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提升投資收益。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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