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8 11:00 | 來源:藍科技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藍科技觀察】家電巨頭格蘭仕全資子公司廣東創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創揚投資”)向證券監管部門實名舉報云賽智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602,簡稱“云賽智聯...
【藍科技觀察】家電巨頭格蘭仕全資子公司廣東創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創揚投資”)向證券監管部門實名舉報云賽智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602,簡稱“云賽智聯”)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揚子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揚子江公司”)涉嫌低價轉讓上市公司資產,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違法行為,此事件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
事情來龍去脈并不復雜。
2023年3月29日,云賽智聯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揚子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轉讓所持上海松下微波爐有限公司 40%股權的公告》。
2023年4月11 日,揚子江公司就擬轉讓其所持有的案涉國有股權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信息披露時間為2023年4月11 日至2023年5月9日。
從公開信息看,共有三家意向受讓企業。一是上海松下微波爐的大股東——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簡稱“松下電器”)。 上海松下微波爐有限公司是一家合資公司,松下電器持股60%,而松下電器由松下控股株式會社100%持股;揚子江公司占40%股權,即掛牌公開轉讓股權,屬于國有資產。云賽智聯持有揚子江公司81.1838%的股權,系揚子江公司的控股股東。另外兩家意向受讓企業是創揚投資和佛山明慶格物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是格蘭仕集團的關聯公司。
引發本次事件的關鍵是,揚子江公司違反聯交所規定,未按規定期限回復受讓方,且公開披露信息不完整。
創揚投資實名舉報云賽智聯與揚子江公司,要得是一個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的機會。創揚投資財務中心負責人表示,我們是基于轉讓方在聯交所披露的公開信息,提交受讓申請的,如果轉讓方是基于未公開披露信息而否定創揚投資的資格,請揚子江主動撤回掛牌,否則不符合公開原則。
一問揚子江公司,為何無視聯交所規則,在規定期限內不做任何表示?程序正義的缺失意味著什么?
5月9日,廣東創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明慶格物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向聯交所提交受讓申請材料。
2023 年5月10日,聯交所確認:格蘭仕集團兩家關聯公司符合松下項目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由揚子江公司提供的)公告中的受讓方資格條件。
2023 年5 月12日,聯交所向轉讓方即揚子江公司發送《受讓資格反饋函》,按照聯交所規定轉讓方最晚應于2023 年5月19日予以書面回復,轉讓方到期未予以書面回復的,視為舉報人符合資格。
根據聯交所規定,應視格蘭仕集團兩家關聯公司符合資格。事實上,兩家關聯公司被排除在外。
然而,在規定期限內,轉讓方楊子江投資公司未予書面回復。既然在聯交所進行股權交易,就應該依法依規依程序,遵守市場規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為何在聯交所規定期限內沒有任何聲音,為何無視聯交所規則?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二問揚子江公司,受讓資格審查為何只有松下電器一家?
根據《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登記受讓意向操作細則》的規定:轉讓方應當在收到聯交所《受讓資格反饋函》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回復,如認為意向受讓方不符合公布的受讓方資格條件的,應當向聯交所提出書面意見,說明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轉讓方逾期未予書面回復的,視為同意聯交所作出的資格確認意見。
按照聯交所規定,轉讓方最晚應于 2023 年5月19日予以書面回復,但轉讓方楊子江公司直到5月25日回復聯交所。5月29日,格蘭仕關聯公司才收到聯交所受讓資格不予認可的通知書。
至此,局面豁然開朗。原本三家公司有意受讓股權,隨著格蘭仕兩家關聯公司的出局,事實上形成在本次受讓行為中,僅松下(中國)一家符合受讓方資格。
這一舉動違反了聯交所規則,違背了程序的公平與正義。揚子江投資公司為何無視聯交所的規定,而在規定期限以外出具受讓資格不予認可通知書?是否有無形之手操作之嫌?
三問揚子江公司,受讓方接受競調時,為何安排對手在場協商?
據了解,2023年5月16日,創揚投資公司應轉讓方揚子江公司邀請去上海見面。見面時轉讓方意圖安排創揚投資公司與另一意向受讓方松下電器進行協商溝通,被創揚投資方面拒絕。
無論是從常理還是從規則上來看,轉讓方安排與受讓方之一進行競調,都不會允許另一受讓方在現場,這是有違于公平公正的,不符合相關流程,且容易發生串標的嫌疑。
就比如,有三家公司進行投標,當發標人與第一家投標人進行詢問時,絕不允許另外兩家在現場參與或聆聽,這有違于市場公平原則的。然而,揚子江投資公司為何安排松下中國與格蘭仕關聯公司方當面進行協商?這一舉動的目的是什么?
四問揚子江公司,如何保持國資的保值增值?為何價高者不能得?
值得關注的是,轉讓方揚子江公司作為國有資產持有方,本應關注所轉讓股權的增值保值,但揚子江公司卻對意向受讓方大談上海松下存在的種種不足,這是有悖常理的。
如果最終只有松下電器受讓股權成功,其價格或將按評估的掛牌價出讓,這顯然不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參與競標的公司明顯出價會高于掛牌價,但這次上海松下微波爐股權轉讓,最終的結局可能是價低者得,這顯然不符合正常的市場行為。
如何保證程序正義和交易公正,如何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如何遵守市場規則,在有序的市場經濟下自由合規股權流轉,這不僅僅是格蘭仕關聯公司面臨的問題,更關系到中國上市公司的公正公平公開的交易和誠信。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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