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 13:50 | 來源:中國基金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了解,王正育、王妙琪父女于2020年7月實現間接控制聆達股份,正式入主。而透過此次行政處罰來看,王正育使用多個賬戶買賣“聆達股份”并達到舉牌線的時間,明顯早于其...
時隔一年半有余,監管對聆達股份前任董事長的調查終于水落石出。
近期,證監會官網新掛出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涉及信披違法、在限制期內轉讓、短線交易等問題,聆達股份原實控人、董事長王正育被重罰3320萬元。其中,“限制期內轉讓證券”一項,處罰金額即達到3000萬元。
據了解,王正育、王妙琪父女于2020年7月實現間接控制聆達股份,正式入主。而透過此次行政處罰來看,王正育使用多個賬戶買賣“聆達股份”并達到舉牌線的時間,明顯早于其取得聆達股份控制權,但相關情況均未予以披露。
但2022年1月,聆達股份披露公告顯示,其實控人王正育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涉嫌內幕交易“聆達股份”等違法違規。王正育遂辭去董事長、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并在當年8月通過轉讓所持合伙份額的方式出讓聆達股份的控制權。
來看詳情——
控制15個賬戶持續買賣
達到舉牌線后未披露
首先來看,此次行政處罰中指出王正育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
經查,王正育在2016年即開始通過“王正育”賬戶和“王某榮”賬戶買入并持有“聆達股份”。但除了這兩個賬戶外,王正育還直接控制另外3個賬戶,以及通過他人配資的10個賬戶買入“聆達股份”。
通過15個賬戶大舉買入后,在2020年4月1日,王正育控制賬戶組持有“聆達股份”就已突破舉牌線,達到總股本的5.1%。
證監會指出,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王正育未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未通知聆達股份,也未予公告。
此后,王正育仍繼續交易,持股每增加或減少1%時,均未在次日通知聆達股份,亦未予公告。除了在持股5%后未信披且持續交易外,王正育還存在收購完成后18個月內轉讓股票的行為。
2020年7月,王正育入主聆達股份,并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其中,僅對自己和“王某榮”賬戶持有交易“聆達股份”的情況進行了披露,對其余賬戶情況則未提起。在此情況下,王正育披露的信息存在誤導性陳述。
最后,王正育作為持有聆達股份5%以上股東,持續的買進賣出還構成短線交易。經監管調查,王正育2020年4月-7月買入金額1.78億元,賣出1.72億元;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買入5269.34萬元,賣出1.65億元。
合計被罰3320萬元
曾稱“遭受較大沖擊”
與此前監管經常查處的內幕交易類案件不同,此次證監會并未因操縱市場而對王正育進行處罰,主要就信息披露違法、限制期內轉讓、短線交易等行為進行處理。
具體而言,證監會決定對于王正育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王正育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0萬元罰款;對王正育短線交易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三項合計處罰金額達到3320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王正育出生于1964年,香港居民,曾任廈門牡丹樓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長、天津磐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光恒昱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等職。
2020年7月,聆達股份原控股股東杭州光恒昱及杭州光恒昱合伙人廈門追日投資、廈門熙旺發展及實際控制人劉振東與王正育、王妙琪簽署了《合伙企業份額轉讓協議》,王正育、王妙琪通過受讓杭州光恒昱的全部合伙份額進而間接控制聆達股份,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在入主聆達股份后,王正育迅速帶領公司退出了商業保理、裸眼3D等多元業務,轉向新能源領域,如在2020年9月收購嘉悅新能源,次年6月實現100%控股;2021年3月與協鑫控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在光伏領域進行戰略合作等。
然而好景不長,2022年1月,聆達股份披露實控人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涉嫌內幕交易“聆達股份”等違法違規。同期,王正育辭去董事長、董事、總裁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并由其女王妙琪代任董事長。
2022年5月,王正育、王妙琪計劃退出聆達股份,并準備將所持股份轉讓給杭州伯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該計劃流產后,同年8月王正育、王妙琪將股份轉讓給海波里斯綠能科技(重慶)有限公司和金寨華成未來新能源科技合伙企業,二者的實際控制人黃雙成為聆達股份新的實際控制人。
對于成為實控人不到兩年即籌劃轉讓控制權一事,王正育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時表示,其作為實際控制人,仍然堅信聆達股份具備長期投資價值。但經過近兩年的親力親為,感覺精力難以應付繁重上市公司事務,而旗下多年經營的酒店業務受疫情影響較大,特別是被立案調查以來其本人遭受較大沖擊,深感對證券法律法規的理解和資本市場實際運行規則的嚴重不足。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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