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09:41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從違法行為來看,銀河證券本次被罰,主要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央行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為罰款159萬元。...
2024年開年以來,又有券商因事涉反洗錢工作被處罰。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其官網掛出2024年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銀河證券被處罰159萬元,兩名相關負責人分別被罰款2.5萬元、1萬元。
事涉反洗錢工作
銀河證券被罰款159萬元
從違法行為來看,銀河證券本次被罰,主要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央行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為罰款159萬元。
同時,時任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管理總部副總經理劉某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時任銀河證券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宋某洋,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2.5萬元。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金融機構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七種行為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一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中國政府網
去年以來多家券商收反洗錢罰單
2023年以來,證券行業頻現反洗錢罰單,多家券商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問題被罰。
去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掛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稱,華泰證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兩項問題,共被罰款87萬元。
去年10月,甬興證券同樣因為上述兩項問題,被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處罰50萬元。時任甬興證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因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3.5萬元的罰款。
去年8月,中航證券因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三項問題,被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罰款150萬元,兩名責任人合計被罰7萬元。
在此之前,還有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西證券、東北證券等多家券商因上述問題收到央行及其派出機構開出的相關罰單。
監管部門對洗錢風險管理要求趨嚴
近年來,我國反洗錢處罰力度正不斷加強,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已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
去年4月,中國證券業協會起草并向券商下發了《券商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示范實踐(征求意見稿)》,旨在更好指導證券行業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工作,引導券商優化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資源配置,提升反洗錢工作有效性。
中證協表示,券商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身的機構洗錢風險自評估實施路徑,示范實踐提供如下思路供參考:
一是通過設計機構整體的洗錢風險評估指標,進行數據統計,開展固有風險評估和控制措施有效性評估,綜合評估機構總體面臨的剩余洗錢風險。
二是以機構內部業務洗錢風險評估為基礎,分別評定各業務條線的固有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并按照相應權重逐層向上加權,匯總得出對機構的固有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及剩余風險的評級。
三是以機構地域、客戶、渠道、產品業務為維度,評定不同維度固有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并按照相應權重逐層向上加權,匯總評估機構固有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剩余風險評級。該評估法主要結合“趨勢評估”“偏離度評估”和“層次分析”開展機構固有風險、控制措施有效性評估。
普華永道此前發布報告稱,近年來,除銀行業和支付業以外,金融監管部門對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非銀機構的洗錢風險管理要求逐步趨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2022年內下發的關于加強證券期貨基金業金融機構可疑交易類型分析提升防范打擊洗錢犯罪有效性的相關通知中,針對證券業總結出多類涉罪類型。其中,風險特征除涉及傳統經紀業務以外,存在非經紀業務的風險點。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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