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16:10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資料顯示,晉控電力主營業務為電力商品、熱力商品生產和銷售。燃料、材料、電力高新技術、電力物資的開發銷售。
2月27日晚間,晉控電力(000767.SZ)公告稱,收到山西證監局下發的兩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在公司治理、關聯擔保、關聯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事項,5名相關責任人被采取相應措施。
經山西證監局調查,晉控電力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部分董事會關聯董事未回避表決且披露不準確、未嚴格執行證監會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在關聯擔保方面,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公司部分擔保事項審議程序滯后,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即實施擔保。在關聯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未及時對新增和超出預計額度的部分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2021年12月,公司向控股股東晉能控股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借入資金3.5億元,至2022年3月償還,該筆資金拆借業務未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對部分擔保事項的擔保對象或擔保日期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對上述違規事項,《關于對晉能控股山西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劉文彥、劉會成、史曉文、趙文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劉文彥、劉會成作為時任董事長,史曉文作為時任總經理,趙文陽作為時任董事會秘書,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上述違規事項,《關于對師李軍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顯示,師李軍作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代),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劉文彥2021年2月任晉控電力董事長,2022年7月辭去董事長職務,2022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8月5日,晉控電力公告稱,劉會成接任劉文彥成為新任董事長,2023年10月,因“工作變動”辭去該職務。隨后師李軍接任。
資料顯示,晉控電力主營業務為電力商品、熱力商品生產和銷售。燃料、材料、電力高新技術、電力物資的開發銷售。
1月25日,晉控電力發布2023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3年凈利潤虧損4.5億元至6億元,同比上升12.10%至34.0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虧損4.72億元至6.33億元,同比上升20.87%至41.00%。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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